中山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2019年“科研经费博士研究生专项计划”招生简章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2019年招收科研经费博士研究生,实行以综合素质能力考核为基础的“申请-考核”制招生方式。申请人须按照中山大学2019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章程和学院的相关要求进行报名并提交申请材料。
一、申请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道德品行良好,身体和心理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中山大学的规定。
2、已获得硕士学位的人员及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须在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
3、有两名与报考学科相关的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推荐。
4、考生持境外获得的学历证书报考,须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资格审查时须提交认证报告(最迟须在录取前提交)。
5、具有浓厚的学术研究兴趣,具备较强的科研能力,英语水平至少满足以下条件中的一项::(1)发表过英文的专业性学术论文;(2)大学英语六级≥426分,如不能满足以上条件,可提交其他证明自身英语水平的材料,由学院审核小组确定是否达到英语要求。
6、《中山大学2019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章程》规定的其他报考基本条件。
考生须承诺学历、学位证书和考试身份的真实性,一经招生单位或认证部门查证为不属实,即被取消录取或入学资格,已入校的学生将被取消学籍。
二、招生专业及学制
招生专业详见《中山大学2019年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招生导师:毕冬勤教授、肖敏教授。
以“申请-考核”制招收的博士研究生学制为4年。
三、招生类别及人数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所有招生专业不招收定向就业科研经费博士研究生。
招生人数:2人。
四、报名程序
1、中山大学研究生院网上报名和交费。
符合申请条件的申请人请于2019年6月10-13日登录中山大学研究生院博士网上报名系统(网址:http://graduate.sysu.edu.cn/zsw/),提交报名信息,缴纳报名费(报名费一经缴纳,概不退还)。报名的具体时间、办法及要求将于报名开始前在中山大学研究生招生网公布。
2、提交纸质材料。
网报成功后,请将以下纸质申请资料寄(送)达学院办公室研究生秘书黄老师处(自备信封统一装入)。截止至2019年6月15日仍未收齐材料者,视为放弃报考。
所需提交材料如下:
(1)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打印的《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
(2)个人陈述:学习和工作经历、经验、能力、特别成就等,不超过2000字。
(3)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打印的《攻读博士学位期间拟开展的研究计划》,不少于3000字。
(4)成绩单:硕士课程学习成绩单(需就读学校的教务或研究生主管部门盖章)。
(5)代表性学术成果:包括已发表论文、所获得学术奖励、授权发明专利、未发表的工作论文或学位论文等。
(6)两名与报考学科相关的副教授(或相当职称)以上的专家推荐信(空白表从网上下载)。
(7)体格检查表(二级甲等以上医院检查并盖章,空白表从网上下载)。
(8)硕士学位证书复印件(应届毕业硕士生提供学生证复印件)。
(9)外语水平证明复印件。
凡未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网上报名、缴纳报名费或截止日未收齐报考材料的,将被视为自动放弃申请资格。
注:① 以上申请材料请按顺序编号提交,若上述申请材料不全,视为形式审查不通过,不予受理;
② 所提交材料代为保密,恕不退还;
③考生须承诺学历、学位证书和考试身份的真实性,若发现材料造假者,包括学术造假或抄袭,即被取消录取或入学资格,已入校的学生将被取消学籍。
3、邮寄地址或直接递交
广东省广州市海珠区新港西路135号中山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十友堂106 黄老师收 邮编510275 (请在信封右上角注明“博士生申请-考核制”),或直接递交至广东省广州市海珠区新港西路135号中山大学十友堂106办公室。电话:(020)84113397
注:① 以上申请材料请按顺序编号提交,若上述申请材料不全,将不予受理;
② 所提交材料不退还;
③考生须承诺学历、学位证书和考试身份的真实性,若发现材料造假者,包括学术造假或抄袭,即被取消录取或入学资格,已入校的学生将被取消学籍。
五、材料审核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对照上述报考条件要求,对申请人的申报资格进行形式审查。组织以博士研究生导师为主的专家组对已通过形式审查的申请资料进行评议,择优确定进入综合考核考生名单,并于6月19日在学院网站公示。
六、综合考核
综合考核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分为专家组面试考察和导师组面试考察两部分。对申请人的外语水平、学术能力、培养潜质、心理素质及思想道德等进行全面考核,重点考察申请人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对本学科前沿知识和最新研究动态掌握的情况以及是否具备博士研究生培养的潜能和综合素质。考核于2019年6月中旬进行,具体时间及地点由学院另行通知。
1、专家组面试考察:总分300分,通过学科专家组面试产生。每名申请人的面试时间不少于40分钟,其中PPT陈述时间20分钟。学科专家组由相关学科专业的研究生导师组成,小组成员不少于5人,其中博士研究生导师不得少于3人。专家组面试的内容包括专业英语、基础和专业知识、逻辑思维能力、科研能力和综合心理素质等。按照“英语”、“基础综合”和“专业综合”三项科目分别给分,每项成绩的总分为100分。三项成绩的总和为专家组面试考察成绩。
2、导师组面试考察:总分300分。由申请人所报读的导师组织面试,导师组成员不少于3人。导师组对每名申请人的面试时间不少于30分钟。面试采用口头的方式进行,内容包括基础和专业知识、科研能力、逻辑思维能力和口头表达能力等。导师组综合考察申请人后,给出面试成绩。学院根据导师组给出的面试成绩,对通过导师组面试的申请人进行排序,并折算为标准分。
七、录取
1、总成绩为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的总和。各学科方向按报考导师考生综合考核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拟录取名单,报研究生院审核后公示。
2、不接受破格录取申请。
八、调剂
若学科方向招生计划未完全使用,可接收报考我院其他学科方向的富余考生调剂申请,由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进行审批。
若学院招生计划未完全使用,可接受原报读我校其他院系相近学科考生的调剂申请。申请人须符合我院的申请条件,按要求提交申请材料,通过材料审核及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后参加综合考核。
九、学费及奖助金
博士研究生的学费及奖助金标准按照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十、其他
1、学费缴纳、最长学习年限、毕业就业、学生住宿等按中山大学有关规定执行。
2、报考前请先与导师联系,了解相关情况。导师相关介绍参见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网站。
十一、联系方式
中山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黄老师
地址:中山大学十友堂106办公室,邮编:510275
电话:020-84113397
招生相关信息查询请登录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网站(http://dpcms8.sysu.edu.cn/sysumse-prod/),查看招生信息栏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