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研究生院关于启动2026年“国优计划” (第一批)遴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人:黄艳月

相关研究生培养单位:

       根据《教育部关于实施国家优秀中小学教师培养计划的意见》(教师〔2023〕5号)要求,我校现启动2026年中山大学“国优计划”(第一批)专项研究生遴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遴选类型

       本计划从本校中的两类考生、学生中遴选。包括:

       已接收的2026级推免研究生(含推免硕士生和直博生,以下统称“推免生”),专业限定为理工类

       在读全日制一年级硕士研究生、全日制一、二年级博士研究生,专业限定为理工类

       二、遴选范围

院系

学部

数学学院

理学部

物理学院

理学部

化学学院

理学部

生命科学学院

理学部

地理科学与规划学院

理学部

数学学院(珠海)

理学部

物理与天文学院

理学部

理学院

理学部

地球科学与工程学院

理学部

大气科学学院

理学部

海洋科学学院

理学部

生态学院

理学部

农业与生物技术学院

理学部

化学工程与技术学院

工学部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工学部

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

工学部

系统科学与工程学院

工学部

中法核工程与技术学院

工学部

土木工程学院

工学部

遥感科学与技术学院

工学部

海洋工程与技术学院

工学部

航空航天学院

工学部

材料学院

工学部

智能工程学院

工学部

生物医学工程学院

工学部

先进能源学院

工学部

先进制造学院

工学部

计算机学院

信息学部

电子与信息工程学院(微电子学院)

信息学部

微电子科学与技术学院

信息学部

人工智能学院

信息学部

软件工程学院

信息学部

电子与通信工程学院

信息学部

集成电路学院

信息学部

网络空间安全学院

信息学部

柔性电子学院

信息学部

       三、招生专业及计划

       总招生计划约20-30人,各类型以及各专业具体名额视报名复试情况进行动态调节。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专业要求

045104

学科教学(数学)

理工科等相关专业

045105

学科教学(物理)

理工科等相关专业

045106

学科教学(化学)

理工科等相关专业

045107

学科教学(生物)

理工科等相关专业

       四、申请条件

     (一)推免生

       1. 遴选考核表现优秀;

       2. 乐教适教,愿意毕业后从事中小学教育工作;

       3. 能保证进入研究生阶段本专业学习,入选项目后有充裕的时间完成教师教育模块课程(含教育实践);

       4.已征得导师同意,如未分配导师,则需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同意。

     (二)在读全日制研究生

       1. 专业成绩优秀;

       2. 乐教适教,愿意毕业后从事中小学教育工作;

       3. 当前专业学习进展顺利,入选项目后有充裕的时间完成教师教育模块课程(含教育实践)。

       4. 已征得导师同意。

       五、培养模式

       中山大学“国优计划”旨在通过吸引优秀人才从教,为中小学输送一批教育情怀深厚、专业素养卓越、教学基本功扎实的优秀教师。学校为“国优计划”入选研究生系统开设教师教育模块课程,强化研究生专业素养培养与教学基本功训练。

      (一)课程设置

      “国优计划”研究生实行学分制,从入学后开始修读教育学、心理学、中小学课程教学、科学技术史等共计26学分的教师教育模块课程,其中学位基础课8学分,专业必修课10学分,实践教学环节8学分。

      (二)学制与学习年限

      “国优计划”研究生学制及最长学习年限以入选学生所在主修专业的学制和最长年限标准为准,学制原则上为3年。如有特殊原因不能按期完成学业者,按照中山大学学籍管理相关规定进行管理。

       (三)培养环节

       “国优计划”研究生的开题、中期考核等培养环节按照中山大学相关管理规定进行,开题及中期考核的内容由导师负责,学位论文要求按照学位论文相关规定执行。

       (四)学位授予

       “国优计划”研究生攻读理学、工学门类学位,均按照相应学科学位授予标准执行。修满26学分教师教育模块课程即予以认定为“国优计划”专项研究生,并授予“国优计划”相关证书。在获得第一学位的基础上,通过教育硕士专业学位论文答辩,达到学位授予标准,并根据教育部国优计划相关规定毕业时可同时获得教育硕士学位。

       (五)教学实践

       入选学生将以弹性方式灵活安排课程学习和教育教学实践。修完教师教育模块规定学分的“国优计划”研究生,可参照教育类研究生免试认定相关规定,按程序申领中小学教师资格证书。参加研究生支教团的“国优计划”研究生,支教实践计入“国优计划”研究生培养教育实践4学分。

       (六)其他

       为鼓励各培养单位积极推荐优秀学生参与“国优计划”,对于“国优计划”录取的推免生源推荐培养单位,纳入学院(系)研究生教育质量考核评价体系,并给予相应资源支持。学校协同有关主管部门推动落实教育部“国优计划”关于“从教激励”的有关规定,全面落实高校教师与中小学教师共同指导教育实践的“双导师制”,积极推动探索“订单”培养,鼓励引导“国优计划”研究生毕业后到优质中小学从事教育工作。

       六、报名事宜

       请各相关研究生培养单位及时发布通知,积极发动报名,并准备以下材料。

       1.《中山大学“国优计划”招生信息登记表》(见附件)扫描件(须由院系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2.本科成绩单扫描件

       3.英语水平证明扫描件(CET6≥425或新TOEFL≥90或IELTS≥6.0);

       4.其他证明材料的扫描件(如教师资格证、已发表论文、各类获奖或资格证书);

       5.自我陈述(1-2页,考生需在自我陈述中写明申请意向专业优势、相应获奖经历以及意向就业地点或中学等);

       申请人必须保证提交材料真实、准确。如提交材料不真实或不准确,我校将视情况依规作出取消入选资格等处理。

       请将上述材料按顺序整理成一份PDF文档,文档命名格式为“院系+姓名+学生类别(A推免生/B在读生)+申请就读专业”。各学院需统一收集这些PDF文档,按照A、B两类,并汇总《中山大学“国优计划”专项研究生报名汇总表》(见附件,以Excel格式提交)。学院需将申请学生材料的电子版PDF文档及《中山大学“国优计划”专项研究生报名汇总表》Excel表格于7月5日前发送至邮箱:yjsyzyxw@mail.sysu.edu.cn。学校将在报名截止后组织考核专家组进行面试和评估,根据申请人学科素养、教学发展潜力、师德等多方面表现择优录取。

       七、其他

       为做好招生工作,拟计划开展线上线下结合的招生宣讲活动,请各相关研究生培养单位同步通知有意向的学生,可任选一种方式参与:

        时间:6月27日(周六)下午15:00-16:00

       参与形式:

  1. 线下:广州校区南校园中文堂105会议厅

  2. 线上:腾讯会议(会议号:499-940-688)

       面试将于7月12日前完成,具体时间安排另行通知。未尽事宜请与研究生院培养与质量管理处联系。

 

       附件:1.中山大学“国优计划”报名登记表

 

 

 

 

中山大学研究生院

2026年6月25日

(联系人:洪颖,联系电话:020-8411046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