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关于开展2023-2024学年本科生捐赠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学院2021、2022、2023级本科生:
为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奖励优秀学生,激励学生奋发学习、努力进取,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根据《财政部 教育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退役军人部 中央军委国防动员部关于印发<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教〔2021〕310号)、《中山大学本科生奖学金管理办法》(中大学生〔2023〕9号)等有关规定,根据捐赠方意愿,现开展我院2023-2024学年本科生捐赠奖学金评选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2021级、2022级、2023级全日制本科生(含第二学士学位)。
二、名额分配
学校按照学院参评学生人数比例分配校级捐赠奖学金名额。捐赠方有指定学院或专业或年级的,按照捐赠方意愿分配名额。
请注意:同一评选年度内,奖学金评选应符合以下原则:
(1)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不可兼得;
(2)每位学生最多只能获评一项校级捐赠奖学金;
(3)国家设置的奖学金和中山大学励志奖学金不可兼得;
(4)校级捐赠奖学金和中山大学励志奖学金不可兼得;
三、参评条件
学生申请参评2023-2024学年奖学金应满足以下条件:
(一)德: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社会主义中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尊师爱校,遵守学校规章制度,无损害学校声誉的言行;孝敬父母,诚实守信,遵守社会公德。
(二)智:刻苦学习,勇于探索,积极实践,努力掌握现代科学文化知识和专业技能,评选年度内无不及格科目。
(三)体:积极锻炼身体,身心健康,学生体质健康测试合格。
(四)美:自觉提高审美能力和人文素养,积极传承和弘扬中华美学。
(五)劳:积极参加学校、学院(系)、班级、宿舍等集体活动,积极参加劳动实践和志愿服务(参评学年内至少30个志愿时)。
(六)其他:评奖年度未受学校通报批评或违纪处分。评奖年度受处分且下一年度解除处分的,只影响本年度评奖,不影响下一年度评奖。
除上述条件外,申请各类奖学金还需符合该项奖学金的特定条件。各项奖学金具体参评条件详见《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2023-2024学年本科生捐赠奖学金项目评选要求》(附件2)、《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本科生综合素质测评方案》(材科〔2024〕8号)(附件3)以及本通知的规定执行。
四、评选程序
(一)学校发布评选通知。
(二)学院组织初评、公示和上报。
1.材料提交和信息录入
2024年10月12日晚上21点前,学生将申请材料及相关证明材料提交至年级辅导员。
通过学院初评者登陆学生工作管理系统“奖学金”模块(网址:xgxt.sysu.edu.cn/jxj)进行填报。
2.初评与公示
学院根据学校通知要求发布本单位评选通知,收集学生参评材料并开展初评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3个工作日。
3.材料报送
学院组织推荐获奖学生根据通知要求提交材料,经学院审核后报送学校。
学校评审并公示。
五、年级提交材料要求及截止时间
1.电子版材料:附件4《华为奖学金申请表》(Excel版)、附件5《中山大学郑赤痕奖学金评审表》(Word版)、附件6《郑赤痕奖学金汇总表》(Excel版)、附件7《金发科技奖学金申请表》(Word版)及相关电子版证明材料,以年级为单位收齐后,于10月15日晚上21点前发至邮箱:smsexuegongban2022@163.com,邮件标题:**年级2023-2024学年本科生捐赠奖学金材料。
2.纸质版材料:附件4《华为奖学金申请表》、附件5《中山大学郑赤痕奖学金评审表》、附件7《金发科技奖学金申请表》,以年级为单位收齐后,于10月16日下午17点前交至化学材料综合楼C222室罗雅之老师处。
六、工作要求
(一)学院应本着公开、公平、公正和实事求是的原则,规范地做好奖学金评选工作。
(二)学院须严格按规定时间报送相关材料。
(三)学院在奖学金评审过程中要加强学生信息安全管理并保护学生隐私。严格落实信息管理责任制,严格管理各类学生评奖信息的查阅、复印、流转、公示、存档等操作。
联系人:罗老师,luoyazh5@mail.sysu.edu.cn
附件1. 中山大学关于印发《中山大学本科生奖学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附件2.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2023-2024学年本科生捐赠奖学金项目评选要求
附件3.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本科生综合素质测评方案
附件4. 华为奖学金申请表
附件5. 中山大学郑赤痕奖学金评审表
附件6. 2023-2024学年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XX级本科生郑赤痕奖学金汇总表
附件7. 金发科技奖学金申请表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2024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