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关于开展2025届优秀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学位推荐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

发布人:吴龙钦

根据学校《教务部关于做好推荐2025届优秀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预通知》(附件1) 有关精神,现将学院2025届优秀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学位推荐资格认定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推荐优秀应届本科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学位的工作 (以下简称“推免工作”) 以推荐资格认定和录取两个环节开展。推荐资格认定工作由教务部负责组织,录取工作由研究生院负责组织。

二、学院成立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学位资格遴选工作小组 (简称“推免工作小组”) 负责学院推免工作。学院推免工作小组负责制定及解释本学院推免工作实施细则,组织落实本学院具体推免工作,审议通过并向学校提交本学院拟获得免试攻读研究生学位推荐资格名单及推荐次序。

三、我院按学校下达的推荐资格数 (待定) 进行推荐。2025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学位推荐采用等额推荐方式,推荐名额数按教育部正式下达我校的推荐名额数执行。

四、我院免试攻读研究生学位的推荐资格认定推荐条件参照《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推免资格认定遴选细则》(附件2) 执行。

五、申请材料及申请程序

1. 申请及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材料:《申请免试攻读研究生学位推荐资格材料封面》(附件3)、《中山大学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学位推荐资格申请表》(附件4)、《中山大学2025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学位推荐资格情况一览表》(附件5)、本科生推免须知 (附件6)、身份证复印件、学生证复印件、成绩单、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成绩证明、奖学金证书复印件、前三年体测成绩证明 (系统截图也可),拟可加分学术项目及其它相关证明材料等,具体要求请参考细则要求。

2. 电子版材料请于9月2日12:00前同步发送至邮箱shiky7@mail.sysu.edu.cn和wulq26@mail.sysu.edu.cn。邮件标题命名为“年级+专业+姓名+学号+推免材料”。电子版材料请按附件3所列材料顺序命名排序,整理好放在一个文件夹并以.zip格式压缩,以“年级+专业+姓名+学号+推免材料”命名。

3. 纸质版材料请附件3所列顺序叠放并装订,用黑色签字笔填写,需签名处请本人亲笔签名;纸质版材料 (一式两份) 请于9月2日12:00前提交到东校园化学材料综合楼C236。附件4请双面打印。

4. 中山大学本科教务系统推免模块已启用,根据附件1有关精神,请各位学生在9月2日前通过教务系统提交推免申请,具体流程见《学生端操作指引》(附件8)。

六、材料填写说明

学生应如实填写附件3、附件4等内容并保持一致,“学生所在专业 (方向) 人数”、“学生所在专业学业成绩排名”、 “必修+专选平均绩点 (GPA)” 和“综合成绩”的栏目按照教务部提供的信息资料为准来填写 (纸质版请用铅笔填写或直接留空)。具体数据学院本科教务将统一发给各班学委,请有意申请的同学联系学委查询。

七、学院推荐免试资格认定工作小组在收到申请材料后,根据《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推免资格认定遴选细则》确定拟推免名单,经公示后向教务部报送。

八、由于院系调整导致推免名额等产生变化的,以学校最终通知为准。

九、各位同学应慎重考虑后再决定申请与否。凡是被本校或外校拟录取的被推荐者,学校将不允许其放弃免试攻读研究生学位的名额。

十、获得我校免试攻读研究生学位推荐资格且拟被录取的学生,学校教务部不再受理其本科成绩单、绩点排名证明、在学证明和学校推荐信函等材料的申请。

联系人:石老师,13060374065,邮箱:shiky7@mail.sysu.edu.cn;吴老师,020-31127342,邮箱:wulq26@mail.sysu.edu.cn。

 

附件 (共8个):

附件1:教务部关于做好推荐2025届优秀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预通知

附件2: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推免资格认定遴选细则

附件3:申请免试攻读研究生学位推荐资格材料封面

附件4:中山大学本科生推免资格申请表

附件5:中山大学2025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推荐资格情况一览表

附件6:2025届本科生推免须知

附件7:中山大学推荐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实施办法

附件8:学生端操作指引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2024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