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关于2024届(2020级)本科生毕业论文工作安排的通知
为加强对毕业论文的过程管理,规范毕业论文的写作,保障毕业论文撰写质量,并根据《教务部关于做好2024届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管理工作的通知》(附件1)和《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管理细则》(附件2)相关的要求,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教师安排和毕业论文选题
1、2023年12月前经教师和学生双向选择,已确定学生毕业论文选题。如有特殊情况(如教师调离等)需调整毕业论文指导教师的,需由学生本人先与原指导教师和新毕业论文指导教师充分沟通确认后,向学院提出书面申请。
2、各毕业论文指导教师应为学生提出论文题目范围和要求,也允许学生自主提出论文题目,并由指导教师给予指导和审核确认。
3、各毕业论文指导教师可有计划地面向所指导的学生,组织开展毕业论文的选题、开题、中期检查、过程指导和评阅等工作。
二、毕业论文撰写指导
1、毕业论文指导。学生需在指导教师的指导下实施论文研究工作,指导教师应在毕业论文开题、毕业论文过程检查和毕业论文结束总结等方面对学生进行指导和监管。要定期与学生见面,分阶段指导和检查论文的进展情况并做好记录。
2、毕业论文撰写。学生应在导师的指导下撰写开题报告并经导师审核通过;学生应按毕业论文开题计划推进课题研究,积极与导师展开课题研讨,主动联系导师汇报研究进展和存在问题;学生必须在写出初稿后将论文初稿送指导教师审阅,指导教师提出修改意见并及时反馈,确保在定稿前留出充裕时间以供修改论文;在经指导教师最终审定同意后,毕业论文方可定稿。
3、毕业论文格式。学生需严格按照学校《中山大学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写作与印制规范》(材化、材物学生参见附件3,高分子专业与工程专业学生参见附件4、附件5)的写作要求及编辑格式完成,否则,指导教师可要求学生重新编辑或拒绝评阅。
高分子专业与工程专业学生论文主体中除研究内容外,需要包含“拟解决的工程\应用问题”与“成本核算”两个部分。请按照《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写作与印制规范 - 高分子专业与工程专业专用》(附件4)及《毕业论文报告模板- 高分子专业与工程专业专用》(附件5)要求完成论文。
三、毕业论文成绩评定
1、指导教师要对学生的毕业论文认真指导、严格要求、严格掌握好评分标准;学院组织全体应届毕业生参加毕业论文答辩;毕业论文总评成绩由导师评阅成绩(20%)和答辩成绩(80%)两部分组成。未获得答辩资格或答辩成绩不及格(低于60分)者,毕业论文成绩一律以不及格计。
2、毕业论文在答辩前必须通过重合率检测。查重率高于20%的,学生应在导师指导下修改论文重新提交、检测;再次查重超过20%的,应重新开展论文相关工作,延期答辩。论文重合率低于20%后,可进行答辩资格审核。
3、毕业论文总评成绩采用优秀、良好、中等、及格、不及格等五级记分法。其中优秀即100-90分,良好即89-80分,中等即79-70分,及格即69-60分,不及格即59分及以下。毕业论文的绩点亦按此计算。
四、毕业论文工作时间安排
1、具休时间安排(根据学校具体要求进行调整)
时间 |
工作内容 |
2023年11月12日前 |
完成开题报告 |
2024年3月31日前 |
完成中期检查和论文初稿。如毕业设计(论文)题目需要修改,中期检查后一周内在系统上提交申请,并经学院审核同意后执行 |
2024年4月10日前 |
完成第一次论文检测,导师审核答辩资格(重合率低于20%符合要求的,方可参加答辩) |
2024年5月10日前 |
完成论文答辩 |
2024年5月12日前 |
学生论文进行答辩后检测,并完成论文定稿 |
2024年5月15日前 |
学生完成论文装订,经导师审核后提交学院。 |
2、本届仍采用本科生毕业论文管理系统,实现毕业论文指导和管理全过程线上化(即开题、中期检查、过程指导和检查不少于3次、论文规范性检测(查重)及评阅工作等,学生和导师都需要在系统完成,学生系统操作手册见附件6,导师系统操作手册见附件7。
3、开题、中期检查和过程指导,各指导老师可以根据自身的具体指导情况进行安排,但论文定稿、查重和成绩评定等需要按规定时间完成,否则无法安排答辩。
五、毕业论文装订和提交
1、毕业论文需按学校《中山大学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写作与印制规范》要求进行装订。
毕业论文应按以下顺序装订和存档:封面→扉页→学术诚信声明→摘要→目录→正文→参考文献(→附录)→致谢。
“封面”由学校统一设计(见附件8),一般要求打印,如手工填写,注意不能有涂改痕迹,所有表格、声明文件内注明“签名”的地方都必须是亲笔签名(包括学生本人和指导教师),其它内容可手写或打印。
2、在2024年5月15日前,学生应将论文最终稿进行装订,然后班委收集同学们装订好的毕业论文等,统一交到学院办公室。
六、其它注意事项
1、毕业论文写作必须学风端正,研究态度必须严谨,对所用资料必须在注释和参考文献中加以列明;严禁抄袭、剽窃行为。抄袭、剽窃行为严重的,将取消其毕业论文成绩并作为考试作弊处理。
2、另将广东省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评价要素(见附件8)及审核评估专家评价表(见附件9),发给各位同学及指导教师参考,请在论文撰写或指导过程中加强相关内容。
2、本科教学秘书联系方式:
靳老师,020-31127342,jjingsh@mail.sysu.edu.cn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2023年1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