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1级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 第一学年考察的通知
发布人:黄艳月
发布日期:2022-07-12
2021级直博生及各导师:
根据《中山大学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培养实施办法》要求,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直博生”)入学第一学年为考察期。考察期内,导师及培养单位应对直博生的素质、能力进行全面考察,对其是否适合继续作为博士研究生培养予以确认。
请2021级直博生于8月29日前填写《中山大学 级直博生第一学年考核表》(附件)交化学材料综合楼C236办公室,学院组织包括导师在内的学科考核小组,对本院系2021级直博生的素质、能力进行全面考察,对于不适合攻读博士学位的直博生,其中适合作为硕士研究生继续培养的,可转为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此类情况应严格控制);对于不适合继续培养的,按研究生学籍管理规定予以退学处理。
其中,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宜作为博士研究生继续培养:
1. 违反《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及学校规章制度,受学校纪律处分;
2. 考试作弊或有抄袭、剽窃他人成果等违反学术道德行为;
3. 其它违反学校相关管理规定的行为。
有上述1、2条行为者,不适合继续培养,应按研究生学籍管理规定处理;有上述第3条情况者,在不违反《中山大学研究生学业考核管理办法》、《中山大学博士研究生培养规定》中研究生学业考核有关规定的情况下,如果适合作为硕士研究生继续培养的,可转为硕士研究生继续培养。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2022年7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