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青团中山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委员会关于开展2018年度团员教育评议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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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团支部:

      为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贯彻落实团的十八大精神和全面从严治团新要求,深入实施《广东共青团整治软弱涣散基层组织三年行动“命脉工程”实施方案(2018-2020年)》,加强团员教育,切实增强基层团组织活力和战斗力。根据团中央《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基层组织“三会两制一课”实施细则(试行)》(中青发[2017]5号),经研究,决定开展我院2018年度团员教育评议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团员教育评议目的

      团员教育评议制度是团的组织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通过学习教育、自我总结和组织评议相结合的方式,对团员的表现和作用发挥情况作出综合评价,并通过评优和处理等方式,达到激励团员、整顿队伍、纯洁组织的目的。

二、团员教育评议对象

      学院各支部全体团员

三、团员教育评议开展方式

      开展团员教育评议工作应召开团支部大会,团员人数较多的支部,可先由各团小组会议开展评议并提出初步评议意见后,提交支部大会研究确定。到会团员超过应到会团员总数的三分之二方可进行评议

四、团员评议等次及标准

      团员评议等次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其中优秀等次团员数量控制在参评团员人数的30%以内

1、优秀

      理想信念坚定,拥护党的领导,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社会主义;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强,自觉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遵纪守法,品格高尚;自觉遵守团章,模范履行团员义务,积极参加团的组织生活和活动,有强烈的团员意识和荣誉感;学习成绩优秀,善于创新创造,具有艰苦奋斗精神,能够发挥模范带头作用;成为注册志愿者,积极参加公益活动;在团员青年中有较高威信。

2、合格

      拥护党的领导,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能够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自觉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能够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团的纪律;能够执行团的决议,完成团组织交给的任务,参加团的组织生活和活动;能够在学习、工作及其他社会生活中发挥积极作用;关心集体,乐于助人,热心帮助青年进步,积极参加志愿服务活动。

3、基本合格

      在评议年度内受过警告、严重警告或撤销团内职务处分, 但尚没有不合格团员的各种表现的。

4、不合格(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即为不合格团员)

      理想信念动摇;严重违反政治纪律、政治规矩和组织纪律; 团的组织意识淡漠,不能履行团员义务、不执行团的决议,长期无故不参加团的组织生活和活动;有违法违纪行为;在评议年度内受过留团察看处分或行政处分且无明显改进。

五、团员教育评议内容和流程

      1、团员个人总结:每名团员围绕自己在2018年1月-2018年12月期间的个人表现和发挥团员作用等情况填写附件1《团员教育评议登记表》,纸质版上交至团支书,团支书进行整合汇总。

      2、团支部学习教育和民主评议:团支部召开支部大会,进行集中学习教育,并开展民主评议

      学习教育阶段,以“青春心向党·建功新时代”为主题,围绕党的理论、党史国史、形势政策、奋斗故事等,聚焦本支部团员青年的思想困惑和关切诉求,开展形式丰富多样的学习活动(讲授微团课、观看《共青团公开课》等),并进行交流、发言、分享,力求在一到两个问题上有所突破、提升,在此基础上谋划本支部今后一段时间的工作。

      民主评议阶段,每名团员根据学习教育情况和个人总结进行自我评价,其他团员对其进行评议,肯定成绩、指出不足,然后以支部为单位对所有团员进行测评,填写附件2《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2018年度团员教育评议民主测评表》。团支部综合个人自评、团员互评和测评投票结果,结合团员日常表现,研究提出每名团员的建议评议等次,填写附件3《2018年度团员教育评议民主测评结果汇总表》(交电子版、纸质版至学院团委),报学院团委批准。

      各支部在4月29日前完成此项工作,将《团员教育评议支部汇总表》交电子版、纸质版至学院团委

      电子版发邮箱smsegqt@163.com,邮件主题:**团支部2018年度团员教育评议支部汇总表。纸质版交工学院C401-6。

五、评议结果的运用

      1、评议结果“优秀”作为评选中山大学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团干的重要参考指标

      2、对不合格团员,团组织要对其进行教育帮助, 限期改正。三至六个月后, 对能够接受团组织批评教育, 反省自身错误, 有明显改进的团员, 再次进行团员评议;对不接受教育帮助或经教育帮助仍不改进的团员, 应当劝其退团,劝而不退的由支部大会讨论决定开除团籍, 并报上级委员会批准。处置不合格团员要严肃慎重、实事求是, 做到事实清楚、理由充分, 处理恰当、手续完备, 不定比例、不下指标。支部大会在讨论决定对不合格团员的处置时, 除特殊情况外, 应当吸收本人参加, 认真听取本人的意见,并报上级团组织批准。

 

联系人:曹老师、黄同学                          

电  话:020-39941162, 18756650797    

邮  箱:smsegqt@163.com                    

 

共青团中山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委员会

2019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