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选拔推荐中山大学第四十六次学生代表大会代表、常任代表、校学生会主席团候选人的通知
学院全体本科学生:
根据学校《关于召开中山大学第四十六次学生代表大会的通知》,结合我院具体情况,在学院党委的领导下,现组织选拔推荐我院中山大学第四十六次学生代表大会代表、常任代表、校学生会主席团候选人,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选拔推荐对象
1、中山大学第四十六次学生代表大会常任代表1名
2、中山大学第四十六次学生代表大会学生代表4名
3、中山大学校学生会主席团候选人若干,人数不限
二、选拔要求
(一)常任代表及代表
1、具有中山大学学籍的全日制在读本科学生;
2、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各项方针政策,具有较高的政治觉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
3、学习成绩良好,在读期间必修课和专业选修课程无不及格科目;其中,常任代表须满足综合成绩排名居所在班级前50%;
4、在学习、工作、公益、文体等某方面或多方面有代表性;
5、无违法违纪记录;
6、各院(系)将按本科生人数比例设置学生代表,其中包含一名常任代表,常任代表不得兼任校学生会、学院(系)学生会职务,并承担校学生会的议事监督职能,负责密切联系本院(系)同学,反映同学心声,监督学生会工作;
7、要注重代表的广泛性及代表性,各院(系)代表名额总数不低于该院(系)本科生人数的1%,且每个院系不少于3人(含常任代表)。名额分配要尽可能覆盖各个年级及主要学生社团,尽可能保证少数民族代表、港澳台学生代表及留学生代表比例,并确保学生代表中非校、院(系)级学生会骨干成员的学生代表比例不少于60%。
(二)主席团候选人
(1)任期内具有中山大学学籍的全日制在读本科学生;
(2)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各项方针政策,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政治站位高,大局观念强,政治面貌为中共(预备)党员或共青团员,无违法违纪记录;
(3)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学习成绩优良,必修课和专业选修课程无不及格科目,综合成绩排名居所在班级前30%;历年体育测评成绩合格;
(4)工作踏实,作风过硬,敢于担当,肯于作为,乐于奉献,能真正为同学办实事、为同学树榜样;同广大同学保持密切联系,代表和维护学生的利益,以广大学生为导向,时刻践行“全心全意为同学服务”的宗旨;顾全大局,团结同学,有较强的议事能力、组织能力、协调能力和管理能力;
(5)现任或曾任校团委、校学生会、院(系)团组织、院(系)学生会、班级及学生社团主要学生干部;其中,曾担任过院(系)学生会和班集体主要负责岗位且表现突出的同学优先考虑。
三、选拔推荐安排
1、申请:采取个人自荐与年级、学生会推荐相结合的方式。代表参选人需提交《各院(系)代表团登记表》(附件1)。常任代表及代表参选人需提交《各院(系)代表团登记表》(附件1)与《中山大学第四十六次学生代表大会常任代表登记表》(附件2)。主席团参选人填写《中山大学学生会主席团成员候选人简历》(附件3)。以上几类人员可重复推荐。请个人与推荐组织于2020年10月23日(周五)中午12:00前将对应材料电子版发至邮箱:smsegqt@163.com,邮件标题:**年级**专业校学代会代表/常任代表/主席团候选人自荐/推荐材料。逾期视为放弃。
2、学院选拔、公示学院根据民主性和代表性原则,从严、择优遴选中山大学第四十六次学生代表大会代表、常任代表及校学生会主席团推荐候选人,并在院网公示3天。
3、公示无异议后,上报学校。并协助学校做好参会组织工作。
共青团中山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委员会
中山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学生会
2020年10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