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选拔推荐中山大学第三十六次研究生代表大会代表、常任代表、校研究生会主席团候选人的通知

发布人:网站管理员

学院全体研究生:

      根据学校《关于召开中山大学第三十六次研究生代表大会的通知》,结合我院具体情况,在学院党委的领导下,现组织选拔我院中山大学第三十六次研究生代表大会代表、常任代表、校研究生会主席团候选人,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选拔推荐对象

1、中山大学第三十六次研究生代表大会常任代表1名

2、中山大学第三十六次研究生代表大会研究生代表3名

3、中山大学校研究生会主席团候选人若干,人数不限

二、选拔要求

(一)中山大学第三十六次研究生代表大会代表及常任代表

1、具有中山大学学籍的在校硕士研究生或博士研究生;

2、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各项方针政策,具有较高的政治觉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

3、学习成绩良好,在读期间必修课和专业选修课程无不及格科目,其中,常任代表应曾获中山大学研究生三等奖助金及以上或综合成绩排名居所在班级前50%;

4、在学习、工作、公益、文体等方面或多方面具有代表性;

5、无违法违纪记录;

6、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将按研究生人数比例设置学生代表,其中包含一名常任代表,常任代表不得担任校研究生会、院(系)级研究生会职务,需要承担校研究生会的议事监督职能,负责密切联系本单位同学,反映同学心声,监督研究生会工作;

7、要注重代表的广泛性及代表性,各研究生培养单位代表名额总数不低于该培养单位研究生人数的1%,且每个培养单位不少于3人(含常任代表)。名额分配要覆盖本单位各年级及主要学生社团,尽可能保证少数民族代表、港澳台学生代表及留学生代表比例,并确保学生代表中非校、院(系)级研究生会骨干成员的学生代表比例不少于60%。

8、研究生培养单位学生代表名额多于(或等于)3人的,该培养单位的常任代表原则上须由博士研究生担任。

(二)校研究生会主席团候选人

1、任期内具有中山大学学籍的在校硕士研究生或博士研究生;

2、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各项方针政策,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政治站位高,大局观念强,政治面貌为中共(预备)党员或共青团员,无违法违纪记录;

3、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学习成绩优良,必修课和专业选修课程无不及格科目,综合成绩排名居所在班级前30%。

4、工作踏实,作风过硬,敢于担当,肯于作为,乐于奉献,能真正为同学办实事、为同学树榜样;与广大同学保持密切联系,代表和维护学生的利益,时刻践行“全心全意为同学服务”的宗旨,发挥好学校联系同学的桥梁和纽带作用;顾全大局,团结同学,有较强的议事能力、组织能力、协调能力和管理能力;

5、现任或曾任校团委、校研究生会、校学生会、院系单位的团组织、院系单位研究生会、学生会、班级及学生社团等团学组织的主要学生干部。

三、选拔推荐安排

1、申请:采取个人自荐与年级、研究生会推荐相结合的方式。代表参选人需提交《中山大学第三十六次研究生代表大会各培养单位代表团登记表》(附件1)。常任代表参选人需提交《中山大学第三十六次研究生代表大会常任代表登记表》(附件2)。主席团参选人填写《中山大学研究生会主席团成员候选人简历》(附件3)。以上几类人员可重复推荐。请个人与推荐组织于2020年10月23日(周五)中午12:00前将对应材料电子版发至邮箱:smsegqt@163.com,邮件标题:xx年级xx专业校研究生会代表/常任代表/主席团候选人自荐/推荐材料。逾期视为放弃。

2、学院选拔、公示学院根据民主性和代表性原则,从严、择优遴选中山大学第三十六次研究生代表大会代表、常任代表及校研究生会主席团推荐候选人,并在院官网公示3天。

3、公示无异议后,上报学校。并协助学校做好参会组织工作。

 

共青团中山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委员会

 中山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研究生会 

2020年10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