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届研究生毕业生就业去向登记提醒
2017届研究生毕业生就业去向登记提醒
学生类型 |
必做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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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正常学制为17年但延期答辩的 |
不需要填写《毕业研究生登记表》 就业系统不需要操作 |
2 |
往年延期至今年7月毕业的 |
需要填写《毕业研究生登记表》 就业系统不需要操作,派遣流程按照http://mse.sysu.edu.cn/node/381办理 |
3 |
已确定工作,三方协议(包括接收函已经提交)已完成 |
a) 填写、上交《毕业研究生登记表》 b) 毕业时(具体时间待通知)领取报到证 |
4 |
a) 已确定工作,已在就业系统上登记,但三方协议未完成,备注处为“欠函”状态 b)有工作意向,但未签三方协议 |
a) 填写、上交《毕业研究生登记表》 b) 2017.5.31日前申请暂缓就业(已在就业系统上登记的,系统自动办理暂缓) c) 2017.5.31-2017.6.12系统关闭 d) 6.12-6.22完全完成三方手续的,可在就业系统上取消暂缓,可领取报到证(领取时间待定) e) 7月初(具体时间待通知)起两年内自行到省就业指导中心取消暂缓(取消流程待通知) |
5 |
国内(校内、校外)升学 |
a) 填写、上交《毕业研究生登记表》 b) 在就业系统上按照通知要求登记 |
6 |
出国、出境升学或工作 |
a) 填写、上交《毕业研究生登记表》 b) 自由选择: i. 申请回生源地,毕业时领取报到证 ii. 自行联系人才市场,需填写三方协议,毕业时领取报到证(5.31之前未能完成三方签订,申请暂缓后再继续办理) |
7 |
申请暂缓就业 |
a) 填写、上交《毕业研究生登记表》 b) 根据个人情况自定,毕业时领取暂缓协议书(妥善保管,取消暂缓必要材料) |
8 |
不在就业系统作任何操作 |
a) 填写、上交《毕业研究生登记表》 b) 系统默认回生源地(不建议不作任何操作,回生源地最好主动申请,以便于核对信息) |
9 |
暂不就业登记(毕业完全无去向) |
a) 填写、上交《毕业研究生登记表》 b) 按照通知要求在“大学生就业在线”上登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