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0学年研究生奖助金评审工作的通知

发布人:网站管理员

各位研究生同学:

    近日,学校启动2020学年研究生奖助金评选工作。根据中山大学研究生院公布的研院【2020】114号《关于做好2020学年研究生奖助金评审工作的通知》,结合《中山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研究生奖助金评审工作实施细则》的有关要求,现将我院2020学年研究生奖助金评审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评对象

    除2020级新生外的学制内非在职全日制研究生以及专项计划非在职的学生。不含留学生、港澳台生、定向培养(委托培养)生。“优生优培”资助计划不参与此次奖助金评审。

二、评审原则

     根据《中山大学研究生奖助规定实施细则》的规定,研究生奖助金评审采取一年一评制,各培养单位须根据参评研究生2019学年的思想品行、学习成绩、科研业绩、研究进展和实践能力等方面的表现进行综合评价,实现动态调整,能上能下。符合条件的研究生均可提出申请,经导师审核推荐后由各培养单位研究生奖助金评审委员会初评确定本单位的获奖学生名单和等级,研究生院复核各培养单位初评结果,提交学校研究生奖助金评审领导小组审定。

三、名额分配原则

    2016级、2017级、2018级和2019级研究生奖助名额,由学校依据有关规定进行分配确定。学校今年分配给我院的名额详见《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2020学年研究生奖助金名额分配表》(附件1)。

    因考核不合格被取消奖助资格的学生不再享受奖助金。延期学生不参加奖助金评选。

四、申请条件和评审要求

    申请研究生奖助金的参评成果应符合《中山大学研究生奖助规定实施细则》(附件2)等学校有关规定,以及《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研究生奖助金评选实施细则》(附件3)所规定的有关对参评成果的要求。

五、评审组织、程序与时间安排

1. 学生个人申报。

2. 导师审核推荐。

3. 学院研究生奖助金评审委员会审核材料,同时组织成立研究生奖助金评审专家小组。

4. 学院组织奖助金评选答辩会,由专家小组评审。

5. 学院研究生奖助金评审委员会确定推荐名单,并公示。

6. 学院上报推荐名单,由学校审定最终评审结果。

注意:学生申报材料要求:

1. 学术成果只认定2019年9月1日起至2020年8月31日止正式刊出、录用或公开的学术成果。往年申报使用过的成果材料在当年申报中不可再使用。

2. 所有科研成果的第一署名单位应为中山大学。

3. 提交申请表格的同时,必须提交发表论文首页复印件或论文接受函复印件(接收函需有导师签名认定)、专利证明材料、技术鉴定证明材料等,并将姓名、单位、发表时间用笔标示出来。

    所有申请者须在9月11日下午17:00前将《中山大学2020学年研究生奖助金推荐汇总表》电子版(附件4)、《中山大学2020学年研究生奖助学金申请表》(附件5)的电子版和纸质版1份、《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2020学年研究生奖助金申请情况汇总表》的电子版和纸质版1份(附件6),以及相关学术成果证明材料纸质版1份提交至东校区化学材料综合楼C226办公室,电子版请发送至邮箱lanly5@mail.sysu.edu.cn,邮件标题统一命名为“学号+姓名+年级+博士/学术硕士/专业硕士+2020学年研究生奖助金申请+一等/二等/三等”,材料统一打包压缩并命名为“学号+姓名+年级+博士/学术硕士/专业硕士”,逾期不予受理,邮件命名不符合要求拒收。所有符合条件的同学均需申请(含三等奖助金申请者),若未提交材料,视为放弃此次奖助金评定。

    申请一等、二等奖助金的各年级研究生可提前做好答辩ppt准备(约3-5分钟),具体答辩时间学院另行通知。申请三等奖助金的研究生无需参加答辩。

 

联系人:兰老师,联系电话:13512779476

邮箱:lanly5@mail.sysu.edu.cn

 

附件:

附件1.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2020学年研究生奖助金名额分配表

附件2. 中山大学研究生奖助规定实施细则

附件3.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研究生奖助金评选实施细则

附件4. 中山大学2020学年研究生奖助金推荐汇总表

附件5. 中山大学2020学年研究生奖助学金申请表

附件6.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2020学年研究生奖助金申请情况汇总表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0年9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