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中山大学博士生发表学术论文的具体规定(2017)》的通知
发布人:网站管理员
发布日期:2016-10-26
各位博士生导师及博士生同学:
根据2017年6月中山大学第六届学位评定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的决定,现将《中山大学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博士生发表学术论文具体规定(2017版)》予以公布,自2016级博士生起开始执行,《中山大学博士生发表学术论文具体规定(2016)》同时废止。
请各位博士生同学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附件:材料科学与工程院博士生发表术论文的具体规定(2017年版)
学院办公室
2017年11月28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