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中山大学博士生发表学术论文的具体规定(2017)》的通知

发布人:网站管理员

各位博士生导师及博士生同学:

      根据2017年6月中山大学第六届学位评定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的决定,现将《中山大学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博士生发表学术论文具体规定(2017版)》予以公布,自2016级博士生起开始执行,《中山大学博士生发表学术论文具体规定(2016)》同时废止。

请各位博士生同学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附件:材料科学与工程院博士生发表术论文的具体规定(2017年版)

学院办公室

 2017年11月28日

附件: 

材料科学与工程院博士生发表术论文的具体规定(2017年版).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