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2年寒假工作安排的通知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22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21〕11号)及上级单位关于做好寒假有关工作的相关通知,依据《中山大学寒暑假工作时间及值班管理规定(试行)》(中大办〔2019〕28号)(附件1)相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现将寒假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寒假放假时间
1.根据学校校历安排,2022年寒假时间从2022年1月20日起至2月16日止(共4周)。本科生按校历安排放假,研究生由导师或导师组根据培养计划在放假时间内具体安排假期。2022年2月17日为本科生和研究生报到注册、正式上课时间。各培养单位严格按照属地疫情防控要求,坚持“错峰”原则,安排学生分批次有序放假离校和开学返校,具体安排由党委学生工作部通知。
2.根据《中山大学寒暑假工作时间及值班管理规定(试行)》(中大办〔2019〕28号)的有关规定,教师从寒假开始后第2个工作日(即2022年1月21日)正式放假。党政管理人员(含辅导员)、图书资料人员、教辅人员、工程实验技术人员、其它各类专业技术人员等,统称管理技术人员,从寒假开始后第2个工作日(即2022年1月21日)开始假期值班工作。2022年2月17日全体人员回校上班。
3.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22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21〕11号),2022年春节放假调休日期具体安排如下:1月31日至2月6日放假调休,共7天。1月29日(星期六)、1月30日(星期日)上班。
4.合同聘用人员的假期按合同约定执行。
5.各附属单位的放假办法按单位有关规定执行。
6.校办企业(含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按企业假日的有关规定执行。
二、教职工轮休期间的管理要求
1.从事一线教学、科研工作的教师,在寒假期间可根据教学、科研工作的实际情况有序开展相关工作、安排休假,并为下学期的教学、科研工作做好准备。
2.管理技术人员应在师生放假期间保证学校各项工作的正常开展,为教学、科研工作提供正常的保障和服务。在此前提下,各单位可安排轮值和轮休。轮值时间分为三个时段,每个值班时段要求三分之一或以上人员在岗,确定值班负责人,明确分工职责,全体值班人员须以坐班形式在岗。职能部门、跨校区(园)办学的学院(直属系)应确保各校区(园)值班人员到位。由各单位根据工作实际制定值班工作方案。值班期间,各单位须严格执行考勤制度,在指定办公地点坐班。各校区(园)值班时间按照《中山大学寒暑假工作时间及值班管理规定(试行)》(中大办〔2019〕28号)规定执行,值班人员应按规定时间上下班,杜绝迟到早退现象。
三、严格遵守疫情防控要求
寒假期间是疫情防控的关键时期,各单位在思想上行动上绝不能有丝毫侥幸和松懈,牢牢守住疫情防线。
1.全体师生员工要及时关注属地政府及学校发布的疫情防控最新政策,严格遵守疫情防控要求,主动配合疫情防控工作。
2.轮休的教职员工要切实增强个人防护意识,非必要不出境或前往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
3.值班的教职员工要严格落实疫情防控要求,严格执行学校疫情防控相关措施,如发生突发事件要立即按照要求和相关程序报告,并采取有效措施及时进行处置。
四、值班时间
东校园:9:00-12:00,14:00-16:00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