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青团中山大学委员会关于做好2026年度 广东省“两红两优”推荐工作的通知

发布人:董秋娉

各团支部: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激励各级团组织和广大团员、团干部锐意进取、创先争优,根据《广东省功勋荣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2026年度省级以下表彰项目的通知》(粤功勋办字〔2026〕2号),团省委决定开展2026年度广东省“两红两优”评选表彰。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 申报项目和条件

(一)广东省五四红旗团委(团支部)

参评资格:要求团组织稳定性较强,成立满1年(2025年5月31日前成立),且近5年(不含参评当年)获得过市、县级团委,省、市有关单位团工委,高等学校及以上团组织授予的荣誉;或市、县级其他部门,高等学校及以上授予的其他政治类荣誉(不含参评当年)。应推荐政治建设好、组织基础好、联系服务好、作用发挥好的团组织,做到按期换届,组织建设规范、团情底数清晰,发展团员程序严、质量高,“三会两制一课”和主题团日等组织生活规范落实、团费收缴及时等。

(二)广东省优秀共青团员

参评资格:要求未满28周岁(1998年6月1日之后出生)的共青团员(不含专职团干部和保留团籍的党员),团龄2年以上,近5年(不含参评当年)获得过市、县级团委,省、市有关单位团工委,高等学校及以上团组织授予的荣誉;或市、县级其他部门,高等学校,及以上授予的其他政治类荣誉(不含参评当年),年度教育评议结果累计2年以上为优秀等次,在广东“智慧团建”系统完成团员向组织报到和年度团籍注册,不存在未交团费记录,年满18周岁的原则上应当已向党组织提出入党申请。

即在本次申报中,申报优秀共青团员的人选超过28周岁(即1998年5月31日以前)的,或是专职团干部,或是保留团籍的党员的,均不予推荐。入团年龄应符合有关规定(2017—2018年入团的团员,入团年龄应满13周岁;2019年及以后入团的团员,入团年龄应满14周岁;2017年后发展的团员应有发展团员编号)。

(三)广东省优秀共青团干部

参评资格:参评人选包含基层团组织中的专职、挂职、兼职团干部,政治面貌应为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或者共青团员。专职团干部从事团的工作累计不少于2年,挂职、兼职团干部不少于1年。工作业绩突出,表现优秀,近5年获得过市、县级团委,省、市有关团工委,高等学校及以上团组织授予的荣誉;或市、县级其他部门,高等学校及以上授予的其他政治类荣誉(不含参评当年)。本人任职的团组织及所有下级团组织按期换届,团组织生活规范落实、任职的团组织及所有下级团组织团员团费能按时交纳等。各级各类学校中的学生团干部,符合条件的可推报参评省优秀共青团员,不推报参评省优秀共青团干部。

(四)不推荐参评情况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推荐。

(1)近2年内团组织被党组织、上级团组织给予处理处分的;

(2)近2年内团组织负责人被党组织、上级团组织给予组织处理或者纪律处分的;

(3)近2年内有违背社会主义道德或者公序良俗行为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

(4)近2年内单位或者个人有违纪违法行为受到处罚并在影响期之内,或者正在被执纪执法部门调查处理的;

(5)近2年内与重大负面舆情事件有密切关联的;

(6)基层基础工作薄弱,团组织长期不换届、不配齐团干部、不开展推优入党,落实“全团带队”责任和全团重点工作不力的;

(7)团组织被撤销、合并或者归属到其他部门的;

(8)对同一组织和个人3年内不重复表彰,即2023年以来(含)已获得全国、省“两红两优”表彰的不予推荐。

 

二、申报名额

学院推荐申报“广东省五四红旗团委(团支部)”“广东省优秀共青团员”“广东省优秀共青团干部”,每个类别最多推荐1名个人(集体),超过1名的将默认为推荐排序首位。学院团委将根据申报情况及“智慧团建”系统上的基本团情数据组织评审,择优上报学院推荐的个人及单位。最后推荐结果以校团委公布为准

三、工作要求

(一)严格纪律要求。各团支部要深入挖掘,积极推荐符合条件的优秀人选(集体)参评。严格履行对省“两红两优”推荐对象的考察把关职责,集体研究审慎提出推荐对象,主动接受群众监督、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拟推荐人选和集体应在学院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

(二)做好荣誉管理。按照“谁推荐、谁管理”的原则,推报单位应当加强对受到表彰的团组织和团员、团干部的日常监督和管理服务。推报单位应同步对往届省“两红两优”获奖集体和个人进行核查,如排查到不宜保留荣誉的情形,应当随本次推报材料同步报送提请撤销荣誉情况。

(三)把握工作节奏。各团支部要严格对照材料清单,按照申报指引中有关注意事项和填表说明,保质保量做好申报材料准备,请按照压缩包中的文件夹建立样板建立三级文件夹,一级文件夹命名格式:省五四表彰材料-xx团支部,详细情况请参看样板文件夹。各团支部请务必将推荐人选和集体推荐材料的可编辑电子版及用印版扫描件于2026年5月21日(星期四)前发送至mscxgb@mail.sysu.edu.cn。逾期不报,视为自动放弃。

 

 

附件:1.关于开展2026年度全省团队组织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比表彰的通知

2.广东省五四红旗团委申报表

3.广东省五四红旗团支部申报表

4.广东省优秀共青团员申报表

5.广东省优秀共青团干部申报表

6.申报名单汇总表

7.样表和填写说明

8.材料清单

9.文件夹建立样板

 

 

共青团中山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委员会

2026年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