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4级硕士研究生春季学期硕博连读资格遴选及2025学年春季学期中期考核工作的通知

发布人:黄艳月

2024级研究生同学:

       按照《中山大学硕博连读研究生培养实施办法》要求和学校工作安排,现将2024级硕士研究生春季学期硕博连读资格遴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遵照执行。

       一、硕博连读资格遴选

      拟申请2025学年春季学期硕博连读的2024级硕士研究生须参加博士研究生资格考试。申请的学生应基本完成硕士必修课程学习,通过博士研究生资格考试,经学校批准后,方获得硕博连读资格。

    (一)申请事项及相关说明

1. 2024级硕士研究生(不含留学生、医科临床型研究生),所在院系所学专业具有学校批准的博士学位授予权及2026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计划,具备硕博连读研究生培养方案的,可申请参加硕博连读资格遴选。

2. 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专项计划招收的硕士研究生,申请参加硕博连读遴选,须提供定向就业单位、专项计划主管部门同意该生申请参加我校硕博连读遴选拟继续攻读博士学位的公函。学校根据博士研究生招生专项计划进行严格审批。获得硕博连读资格后,博士阶段的培养类别不得更改。

3. 申请参加此次硕博连读遴选的2024级硕士研究生,应基本完成硕士阶段培养方案规定的必修课程(包括公共课、专业基础课和专业课)的学习,取得必修课学分后方可申请参加博士研究生资格考试。

4.专业学位研究生行业(企业)导师应参与研究生硕博连读资格遴选工作,未尽事宜,应严格按照该专业学位教指委对培养工作、培养方案的规定、要求执行。

5.申请人于4月1日至4月10日之间在研究生教育管理服务平台提交“博士资格考试申请”,打印《中山大学硕博连读资格考试申请表》。相关导师、院系审核通过后,参加博士研究生资格考试。

6. 获得硕博连读资格的学生,一般不得放弃硕博连读资格。确因特殊原因被批准放弃硕博连读资格的,院系、学校不受理其再次申请硕博连读资格的申请材料。

7. 获得硕博连读资格的学生,将于2026学年秋季学期作为2026级博士研究生办理入学手续,入学前应基本完成硕博连读培养方案规定的硕士阶段课程学习,达到有关培养工作要求。

8. 参加硕博连读资格遴选但未通过的2024级硕士研究生,按照硕士生继续培养,培养单位应对其硕士研究生中期考核工作做出补充安排。

       (二)、博士生资格考试安排

       1、笔试。 笔试的范围为各学科必修课中的基础理论课、专业课等。 笔试成绩70分为合格。笔试考试时间安排在4月15日前,考试时间:3小时。请各博士阶段导师提前将试题出好,并及早将考试要求通知有关研究生,以便其复习和准备。

      2、面试。笔试合格者方可参加面试,我院建议以各博士阶段导师为主成立面试小组,对学生进行面试,面试小组由1名组长(须为博导)和4名成员组成。面试成绩70分为合格。

①以公开答辩的方式进行,每名申请人面试时间原则上不少于40分钟。现场须有秘书(工作人员)记录。

②按照学校博士生“申请-考核”制招生要求,对面试过程全程录音录像

③《博士研究生资格考试面试情况及讨论记录表》“面试回答问题情况及委员会讨论记录”一栏,对专家提问和学生回答内容及委员会讨论情况根据现场原始记录整理后据实、详细填写,不得过于简略。

④《博士研究生资格考试面试情况及讨论记录表》主席签名、委员签名、秘书签名须在面试现场亲笔签名,不得使用签名章。

⑤面试现场,须有秘书(工作人员)进行现场记录,详细记录专家提问和学生回答内容及委员会讨论情况。纸质版原始记录、录音及录像资料,培养单位须妥善保存,以备查验。

      3、面试结束后请将如下材料:

①《中山大学硕博连读资格考试申请表》(在系统填写后下载)

②《中山大学博士研究生资格考试审核表》(附件1)

③《中山大学博士研究生资格考试笔试试题》(附件2)

④学生答卷

⑤《中山大学博士研究生资格考试面试情况及讨论记录表》(附件3)

⑥委员会讨论记录(面试现场记录讨论情况的原始材料)

⑦其它材料(如申请跨专业硕博连读研究生的博士生导师书面报告、院系公函、研究生承诺书等材料)

        于4月20日前一并交至化学材料综合楼C236办公室,相关表格见附件。

二、中期考核工作

       根据《中山大学研究生中期考核办法》(中大研院〔2021〕82号)规定,现将2025学年春季学期的研究生中期考核工作安排如下:

(一)、考核对象

1)2024级所有博士生(入学方式为直接攻博、硕博连读的除外);

2)2024级学术学位硕士生、专业学位硕士生(其中秋季学期和春季学期获批硕博连读资格的硕士生除外);

3)2023级入学方式为直接攻博的博士生;

4)2025级入学方式为硕博连读的博士生;

5)获批延期中期考核到期及以往其他应考核但未考核的研究生。

(二)、考核内容

(1)道德品质和思想政治表现情况;

(2)遵守学术规范及学术诚信情况;

(3)课程学习成绩、学业完成情况及科研能力考察;

(4)重点考核开题后,科研及学位论文工作进展情况。

(三)、考核组织

1. 研究生中期考核由导师团队组织安排。导师应成立不少于3位研究生导师的考核小组,以答辩形式进行中期考核。各考核小组在确定考核时间后提交学院,由学院在学院网站或公告栏公布。

2. 专业学位研究生应邀请1位企业/行业导师参与研究生中期考核工作。

3. 应考核研究生应在线下考核答辩前,在与导师及负责考核组织的工作人员确认无误后,在研究生教育管理服务平台填写考核答辩相关信息,其中答辩时间、地点务必准确。平台将归集答辩时间、地点信息,在平台公告。届时将有其他学生、导师及学校派出的研究生教育督导专家前往旁听。

(四)、考核安排

(1)4月10日前研究生提交《中山大学研究生中期考核申请表》(附件1)。提交要求:学生和导师签字后扫描成PDF,上传研究生教育管理平台(培养管理-我的中期考核申请-发起申请-申请材料),待考核结束之后补充完整提交。

(2)4月14日前学院审核确定中期考核名单。

(3)4月25日前导师团队组织中期考核,考核以答辩形式进行,研究生本人针对思想政治表现、学业完成情况、学位论文进展情况进行汇报。

(4)5月15日前将中期考核答辩记录(见附件!)提交至学院,学院汇总后提交学院研究生中期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审定考核结果。

(五)、考核程序

1. 研究生本人针对思想政治表现、学业完成情况、学位论文进展情况进行汇报;

2. 被考核研究生的导师对研究生思想品德、学业、科研情况及学术能力进行综合评价,对学位论文进展作出评述;

3. 研究生进行答辩。答辩考核小组成员提问,研究生答辩。硕士生考核时间(含汇报及答辩)一般不少于15分钟;博士生考核时间(含汇报及答辩)一般不少于40分钟。答辩需专门安排人员对答辩过程进行完整详细的文字记录,答辩考核小组所有成员在考核记录上签名确认。中期考核答辩记录表详见附件2。

4. 答辩考核小组对研究生中期考核情况表决时,可采用记名或不记名投票方式;同意通过票数达到或超过答辩考核小组全体成员三分之二,方为通过。专家表决票模版见附件3。

(六)、考核规定

1. 具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中期考核不通过:

(1)政治思想品德,科学道德和学术品行不符合学校培养要求的;

(2)开题报告后,学位论文工作无明显进展的;

(3)明显缺乏科研能力,经培养单位答辩考核小组考核和中期考核领导小组审定,认为不宜继续培养的;

(4)其他原因不宜继续培养的。

2. 需其他专家、人员列席考核的,由答辩考核小组或中期考核领导小组组长决定。列席人员只对被考核人员涉及问题作出说明,不参加考核结果表决。

3. 其他说明

(1)研究生在进行中期考核前,应首先完成开题报告。开题报告与中期考核工作时间间隔一般不少于6个月,不得合并进行。

(2)研究生因休学、出国等原因,申请推迟中期考核的,学生须在系统提交延期中期考核申请,明确推迟时间,经导师同意,提交学院审批。批准后,可申请推迟中期考核。延期到期后,请按照学院要求尽快完成中期考核。中期考核须在基本修业年限(学制)内完成。

(3)未经批准不参加考核的,按学籍管理有关规定作退学处理。 

(4)考核结果和处理根据《中山大学研究生中期考核办法》的规定执行。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2026年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