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关于启动2024-2025学年高盟新材奖学金特等奖补充评选的通知
各位硕士研究生同学:
应捐赠方要求,现启动2024-2025学年高盟新材奖学金特等奖补充评选,具体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我院基本修业年限(学制)内在籍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二、参评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学习成绩优良,科研能力较强,并取得较好的科研业绩。
除上述条件外,申请捐赠奖学金还需符合该项捐赠奖学金的相关评选要求: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热爱学习,成绩优秀;
4.在校期间具备一定的知识应用和研究能力,具有专利、学术论文等研究成果者优先;
5.有学生社团或班级管理经验或重大活动组织经验优先;
6.有院级以上获奖荣誉者优先;
7.具备较强的团队协作能力、组织能力、沟通能力、适应能力和成就导向;
8.同等条件下,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者优先。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取消参评资格:
1. 在申请资料中弄虚作假;
2. 考试作弊或有抄袭、篡改、伪造等学术不端行为;
3. 因违反校纪校规受纪律处分;
4. 在科研或临床工作中,违反工作程序,导致严重后果;
5. 考核学年度科研助手、住院医师工作考核不合格;
6. 考核学年度有课程考试不合格。
三、捐赠奖学金项目及名额
高盟新材特等奖学金(10000元)1名。
四、参评成果要求
申请研究生各项奖学金的参评成果应符合学校的有关规定以及《中山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研究生奖学金评选实施细则》所规定的有关对参评成果的要求,如有冲突,以学校规定为准。
本次奖助金申请材料有效时间为2024年8月21日至2025年12月19日17:00。
申请奖学金的学生提交的参评成果材料应符合以下要求:
1.所有科研成果的第一署名单位应为中山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2.曾获得捐赠奖学金的学生,上次申报使用过的成果材料此次不可再使用;
3.申报材料中论文的认定以正式刊出或正式录用通知为准。
申请者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可信。在申报过程中如发现提供不实信息,将取消其年份评选资格。如已获奖学金,则取消其荣誉称号,收回已发奖学金,并视情节轻重给予纪律处分。
五、评选程序与时间安排
具体程序如下:学生个人申报,导师审核推荐,学院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审委员会初评推荐并公示,学校组织专家小组评审后报捐赠方审定(院级奖学金由学院评审委员会评审后报捐赠方审定),最终获奖名单以捐赠方确定为准。
高盟新材特等奖学金与本年度各类奖学金不可兼得。
提交材料要求:参评各类奖学金的研究生需提交电子版材料,包含附件1、附件2及其它相关佐证材料(学术论文证明、成绩单证明等,需合并为一个PDF),上述材料需放进一个文件夹内并压缩为zip文件,命名:班级+学号+姓名+高盟新材特等奖申请,并提交上述材料的纸质版。
时间安排:参评学生需在2025年12月19日17:00前,将电子版材料发送到邮箱msexgb@mail.sysu.edu.cn;纸质版申请材料(同电子版)交到东校园化学材料综合楼C222。
联系人:罗老师,020-31137453
陈雨豪,chenyh528@mail2.sysu.edu.c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