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关于开展2024-2025学年本科生捐赠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人:罗雅之

学院2022、2023、2024级本科生:

根据《中山大学本科生奖学金管理办法》(中大学生〔2023〕9号)及学院捐赠奖学金有关规定,现组织开展2024-2025学年本科生捐赠奖学金评选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评选对象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2022级、2023级、2024级全日制本科生(含第二学士学位)。

二、参评条件

学生申请参评奖学金应满足以下条件:

(一)德: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社会主义中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尊师爱校,遵守学校规章制度,无损害学校声誉的言行;孝敬父母,诚实守信,遵守社会公德。

(二)智:刻苦学习,勇于探索,积极实践,努力掌握现代科学文化知识和专业技能,评选年度内无不及格科目

(三)体:积极锻炼身体,身心健康,学生体质健康测试合格

(四)美:自觉提高审美能力和人文素养,积极传承和弘扬中华美学。

(五)劳:积极参加学校、学院(系)、班级、宿舍等集体活动,积极参加劳动实践和志愿服务(参评学年内至少30个志愿时)。

(六)其他:评奖年度未受学校通报批评或违纪处分。评奖年度受处分且下一年度解除处分的,只影响本年度评奖,不影响下一年度评奖。

除上述条件外,申请捐赠奖学金还需符合该项捐赠奖学金的要求。参评捐赠奖学金的学生须已被推荐获得评奖年度中山大学优秀学生奖学金。各项捐赠奖学金具体参评条件详见《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2024-2025学年本科生捐赠奖学金项目评选要求》(附件2)、《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本科生综合素质测评方案》(材科〔2025〕17号)(附件3)以及本通知的规定执行。

三、名额分配

学校按照学院参评学生人数比例分配校级捐赠奖学金名额。捐赠方有指定学院或专业或年级的,按照捐赠方意愿分配名额。

请注意:同一评选年度内,奖学金评选应符合以下原则:

(1)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不可兼得;

(2)每位学生最多只能获评一项校级捐赠奖学金

(3)国家设置的奖学金和中山大学励志奖学金不可兼得;

(4)校级捐赠奖学金和中山大学励志奖学金不可兼得

四、评选程序

【校级捐赠奖学金】

(一)学校发布评选通知。

(二)学院组织初评、公示和上报。

1.材料提交和信息录入

2025年11月15日下午17点前,学生将申请材料及相关证明材料提交至年级助理。

通过学院初评者登陆学生工作管理系统“奖学金”模块(网址:xgxt.sysu.edu.cn/jxj)进行填报。

2.初评与公示

学院根据学校通知要求发布本单位评选通知,收集学生参评材料并开展初评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3个工作日。

3.材料报送

学院组织推荐获奖学生根据通知要求提交材料,经学院审核后报送学校。

学校评审并公示。

 

【院级捐赠奖学金】
由学院学生资助评审工作小组根据学生2024-2025学年综合素质测评成绩和获奖情况进行初评推荐并公示,报捐赠方审定,最终获奖名单以捐赠方确定为准。

 

五、年级提交材料要求及截止时间

1.电子版材料:附件4《华为奖学金申请表》(Excel版)、附件5《中山大学郑赤痕奖学金评审表》(Word版)、附件6《金发科技奖学金申请表》(Word版)及相关电子版证明材料,以年级为单位收齐后,请年级助理于11月15日晚上22点前发至邮箱:smsexuegongban2022@163.com,邮件标题:**年级2024-2025学年本科生捐赠奖学金材料。

2.纸质版材料:附件4《华为奖学金申请表》、附件5《中山大学郑赤痕奖学金评审表》、附件6《金发科技奖学金申请表》,以年级为单位收齐后,请年级助理于11月17日下午17点前交至化学材料综合楼C222室罗雅之老师处。

 

六、工作要求

(一)学院应本着公开、公平、公正和实事求是的原则,规范地做好奖学金评选工作。

(二)学院须严格按规定时间报送相关材料。

(三)学院在奖学金评审过程中要加强学生信息安全管理并保护学生隐私。严格落实信息管理责任制,严格管理各类学生评奖信息的查阅、复印、流转、公示、存档等操作。

 

联系人:罗老师,luoyazh5@mail.sysu.edu.cn

裴金格,peijg@mail2.sysu.edu.cn

 

附件1. 中山大学关于印发《中山大学本科生奖学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附件2.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2024-2025学年本科生捐赠奖学金项目评选要求

附件3.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本科生综合素质测评方案

附件4. 华为奖学金申请表

附件5. 中山大学郑赤痕奖学金评审表

附件6. 金发科技奖学金申请表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2025年1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