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关于开展2025-2026学年本科生资助工作的通知
各位本科生同学:
为做好我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保障学生在校的学习和生活,根据《财政部教育部中国人民银行银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高等教育学生资助政策的通知》《中山大学本科生助学金管理办法》等文件要求,现开展2025-2026学年本科生资助工作,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资助对象
家庭经济困难的在校全日制本科生(含第二学士学位)、全日制在校退役士兵学生。
二、获助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三)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四)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五)勤奋学习,积极上进;
(六)经学校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退役士兵学生不受此条件限制)。
三、助学金项目及名额
(一)国家助学金
国家助学金由中央财政出资设立,,所有正常学制内家庭经济困难本科生均获助,按照学生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等级分档资助。
(二)捐赠助学金
捐赠助学金评选工作将另行通知。
四、工作程序
(一)学院组织开展相关工作
1. 组织学生提交助学金材料
(1)国家助学金
请学生于10月21日晚上22点前登录学生工作管理系统(https://xgxt.sysu.edu.cn/zxj/)填写相关信息,不需要提交纸质版材料,须在系统上传《本科生助学金道义契约》(附件3)。
(2)捐赠助学金
另行通知。
2. 学院审核
学院成立学生资助工作小组,小组成员包括学院主管学生工作的领导、主管教学工作的领导、辅导员和班主任代表、学生代表等。
(1)国家助学金的审核需在系统上完成(包括辅导员、院系分管领导两级审批);
(2)捐赠助学金的材料需按各项目要求向学校提交学生个人材料及院系汇总表。
3. 学院公示、报送材料
学院对拟资助学生名单进行学院内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3个工作日。在公示期期间,学院学生资助工作小组如收到异议材料,应在3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师生如对学院学生资助工作小组的答复仍有异议,可通过书面方式向党委学生工作部提请复议。
(二)学校复核和审议
(三)发放助学金
五、报送材料
(1)国家助学金:
学院于10月25日前在学生工作管理系统上完成国家助学金审批,无需提交纸质材料;
(2)捐赠助学金
另行通知。
六、其他事项
(一)年级应逐一确认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家庭经济状况,确保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均获资助。
(二)年级应指导学生填报材料,杜绝出现漏报、少报、错报等情况。
(三)年级在开展工作过程中要注意保护学生资助信息安全。严格落实信息管理责任人,严格管理各类学生资助信息的查阅、复印、流转、公示、存档等操作,严格限制“学生工作管理平台”系统的使用权限范围。
(四)各年级在助学金资助过程中如有问题,应及时与学院沟通。
联系人:罗老师,luoyazh5@mail.sysu.edu.cn
裴金格,peijg@mail2.sysu.edu.cn
附件:
附件1.党委学生工作部关于开展2025-2026学年本科生资助工作的通知
附件2.助学金项目评选要求一览表
附件3.本科生助学金道义契约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2025年10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