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放课题 | 开放课题申请、开展、结题工作指引
1. 按《附图-开放课题办事指引》准备以下材料,打包发学院科研秘书邮箱,学院科研秘书审核后交学校科研院审核通过,填写《开放课题(基金)申报院系审核表》,打印、手写签字,到化材楼C236学院科研秘书处审核后到办公室主任处加盖学院公章。
材料包括(按以下示例命名):
【开放课题申请书】开放课题名称+海洋科学学院+申报人姓名
注:申请书中单位审核意见填写“本单位已对申报材料真实有效性,经费预算、研究任务和预期指标的合理可行性进行审核,同意 申报人姓名 申报 开放课题名称 (项目名称)。”
例:同意 张三 申报 广东省XXX重点实验室开放课题(XX预报系统)。
【申请指南】开放课题名称
【管理办法】开放课题名称(部分开放课题没有管理办法,申请指南中应有管理说明)
【开放课题(基金)申报院系审核表】开放课题名称+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申报人姓名
注意,申报时请与组织单位确定预算管理规定:
(1)如果组织单位对于间接费用有明确规定,则按规定执行。
(2)如果组织单位对于间接费用没有明确规定,则按以下计算方式:
学校管理成本=总额*4%,学院间接成本=总额*1%,绩效=0
(3)如需开具增值税发票,需在“直接费用其他支出”做预算,税费=总额*3.36%
2.按《附图-开放课题办事指引》指引,在线填报《开放课题(基金)用印登记表二维码》,携学院盖章的【开放课题(基金)申报院系审核表】及【开放课题申请书】,到科研院基地处(南校园中山楼401室)办理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