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关于评选2025届优秀毕业生的通知

发布人:罗曼莎

 

各位毕业班同学大家好:

       根据《中山大学优秀毕业生评选办法》(中大学生〔2020〕1号)及《党委学生工作部关于评选2025届优秀毕业生的通知》(学生〔2025〕169号),学院现开展2025届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学院2025届全日制普通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毕业生中符合条件者均可参评。

 

二、评选条件

       坚持以学生成长为中心,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以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为标准,评选优秀毕业生。具体要求详见《中山大学优秀毕业生评选办法》(中大学生〔2020〕1号)(附件1)。

       补充说明:根据《中山大学研究生奖助规定》(中大研院〔2022〕35号),博士生二等及以上研究生奖助金,2021级及此前年级具体指一等奖助金、二等奖助金,2022级及此后年级具体指校长奖学金(特等)、一等助研金。

 

三、名额分配

       学院单位国(境)内学生、港澳台侨学生、国际学生的推荐比例一般不超过今年各类型学生毕业总人数(含申请延读并于今年毕业的学生)的5%,按照以上比例计算,不足一人的按一人推荐。经测算,我院推荐名额如下:

培养层次

类型

可推荐名额

本科

国(境)内学生

4

港澳台侨学生

1

国际学生

0

硕士

国(境)内学生

4

港澳台侨学生

1

国际学生

0

博士

国(境)内学生

3

港澳台侨学生

0

国际学生

0

 

 

四、评选程序

(1)通知发布:5月中旬,学院发布评选通知。

(2)学生申请:5月19日前,符合条件的学生将《中山大学优秀毕业生申请表》(附件3),《中山大学优秀毕业生汇总表》(附件4)及相关证明材料(请整合成一个PDF文档,例如:获奖奖状、发表论文、发表专利等)提交至年级助理处,以年级为单位在5月20日前将相关材料发送至学工办邮箱msexgb@mail.sysu.edu.cn,邮件命名为:年级+优秀毕业生申请材料。

(3)学院初审:5月21日-5月26日,学院将根据评选要求形成本单位优秀毕业生推荐名单并公示结果。公示无异议后报送至党委学生工作部。

(4)党委学生工作部复审:6月上旬。

(5)学校审议并公示结果:6月中旬。

(6)学校发文公布评选结果,并结合毕业工作组织表彰:6月下旬。

 

五、相关要求

       评选过程要实事求是、诚实守信,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确保评选质量。凡有营私舞弊、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取消其评奖资格,按学校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联系人:

罗老师,电话:020-31137453;

李国正,邮箱:ligzh33@mail2.sysu.edu.cn

 

附件1:党委学生工作部关于评选2025届优秀毕业生的通知

附件2:中山大学关于印发《中山大学优秀毕业生评选办法》的通知(中大学生〔2020〕1号)

附件3:中山大学优秀毕业生汇总表

附件4:中山大学优秀毕业生申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