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关于开展2024-2025学年“文明宿舍”创建及评选工作的通知
学院全体同学:
为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扎实推进"三全育人"综合改革,充分发挥学生宿舍环境育人、文化育人、管理育人的阵地作用,着力提升大学生文明素养和劳动实践能力,促进学风建设和文明校园建设,根据《中山大学学生文明宿舍评选办法》(中大学生〔2020〕21号)文件精神,现决定开展2024-2025学年文明宿舍评选活动。评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与对象
本学院2024-2025学年在住学生宿舍,宿舍中有多个培养单位学生居住的混合宿舍由宿舍长所在培养单位进行推荐。原则上符合评选条件的宿舍均需参评。
二、宿舍文化建设主题活动
各宿舍成员应积极响应学校和学院开展的以校纪校规教育、消防安全教育、劳动教育、学风建设等为主要内容的活动,开展宿舍文化建设“五个共同”活动:
(一)共同参加思想政治学习。以宿舍为单位,参加学生马克思主义学习小组、“青马学堂”、党章学习小组、党团日活动等思想政治教育活动。
(二)共同制定宿舍公约。建立完善宿舍长制度,宿舍长带动全宿舍同学围绕学习、生活、安全纪律、内务卫生等制定一套宿舍公约,宿舍长认真负责,能贯彻落实宿舍制度。
(三)共同开展安全学习。宿舍长定期组织开展宿舍安全隐患自查,组织宿舍成员自觉学习宿舍管理、消防、用电安全等相关管理规定,督促宿舍成员增强消防、安全意识和法制观念,提高防范能力、自我管理能力和自救逃生能力。
(四)共同参加第二课堂活动。以宿舍为单位,参加各类第二课堂活动,包括学业发展、就业指导、体育教育、美育教育、劳动教育、心理健康教育、安全教育等。
(五)共同打造特色文化品牌。宿舍凝聚力强,宿舍成员团结有爱,和睦相处、互帮互助,宿舍整体氛围和谐、健康、向上。宿舍成员能够围绕专业学习、升学深造、社会实践、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等方面形成特色宿舍文化品牌,能辐射带动引领其他宿舍共建文明和谐宿舍。
同时,各宿舍可采取其他喜闻乐见的形式创建特色宿舍文化,成为特点鲜明、能够发挥榜样引领作用和具有宣传推广意义的学院标杆宿舍。
【材料提交:请于5月7日前将宿舍文化建设“五个共同”活动展示材料(图文并茂,2000字以内,Word文件+不小于1M的原图,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五个共同”活动开展情况,以及《文明宿舍考评指标》(附件2)相关内容等其他证明材料)发送至smsexuegongban2022@163.com,文件统一命名为“五个共同活动+年级+博士/学硕/专硕/本科生+宿舍号”。】
三、文明宿舍评选
(一)基本参评条件
以下条件为必达项,只要有一项不达标即不可申报参评文明宿舍:
- 宿舍有明确的成员担任宿舍长。
- 宿舍成员遵纪守法,学年内无宿舍成员受到学校纪律处分。
- 宿舍成员无宿舍相关违纪行为。常见违纪行为包括:
(1)违规用电,特别是:私拉电源线、违规使用大功率电器(1000w以上)、在宿舍内存放电动车电池或为电动车电池充电、私自改装破坏宿舍公共设备;宿舍内吸烟、存放或使用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等严重违反消防安全的行为;
(2)私自留宿非本宿舍成员、私自调换宿舍、私借钥匙或出租宿位给他人;饲养动物。
4. 宿舍成员无恶意欠缴住宿费和水电费的行为。
5. 本科生体质健康测试合格率达100%(体测数据为2024-2025学年,不包含2024-2025学年获批准免测的学生)。
(二)评选方式及流程
1. 宿舍提交参评材料(5月7日前)
请符合参评条件的宿舍于5月7日21:00前向年级助理提交《文明宿舍参评申请表》(附件1)、《文明宿舍考评指标》(附件2),以及其他必要的证明材料(签名扫描版),所有材料统一汇总到一个压缩包文件,文件命名为"校区(园)+年级+博士/学硕/专硕/本科生+宿舍号”。学院对材料真实性进行审查无误后在各年级内部进行公示,公示期3天。不同培养单位学生混住的宿舍,原则上由宿舍长向所在培养单位递交参评申请材料。
2. 物业管理部门初审(5月14日至5月20日)
学院于5月14日前向物业管理部门(宿管人员)统一递交参评宿舍的申请材料,由各校区(园)物业管理部门在《文明宿舍评选申请表》上对参评宿舍的内务卫生、安全纪律等作出客观的评价,加盖公章后于5月20日前统一交回学院。
3. 学院检查、评审、公示并上报(5月25日前)
学院参照《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文明宿舍考评指标》的标准,对物业管理部门同意推荐参评的宿舍进行不定期两次以上检查,并将评分结果作为学院学生文明宿舍评审工作小组讨论推荐结果的参考依据。
学院学生文明宿舍评审工作小组按照《中山大学学生文明宿舍评选办法》参评条件,结合学生宿舍在宿舍文化建设“五个共同”活动的表现、检查评分结果和宿舍提供的申请材料进行讨论评审,按照推荐名额不超过学院符合参评条件宿舍总数的10%(小数点后一位四舍五入,不足1个的按1个推荐)的原则择优形成文明宿舍推荐名单,在学院范围内进行不少于3个工作日公示后,将推荐名单上报学校。
推荐参评校级文明宿舍的,原则上宿舍入住人数应占各类型房间应住人数的75%以上,且在宿舍文化建设“五个共同”活动中取得一定的成果。
4. 学校复审
党委学生工作部组织工作小组对候选宿舍进行复审,随机抽查候选宿舍的内务卫生、安全纪律等情况后形成文明宿舍推荐名单。对文明宿舍评选结果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且公示无异议后,确定校级文明宿舍名单。结果公示无异议的宿舍,学校将对获奖宿舍进行发文表彰。
(三)其他说明
1. 文明宿舍评选过程遵循实事求是、诚实守信,公开、公平、公正的基本原则进行。在评定过程中,宿舍存在弄虚作假的,取消其参评资格,学院对责任学生进行通报批评。
2. 参加活动且符合评选条件的宿舍成员均可计2劳动时。两次检查评分合格的宿舍成员可再计2劳动时。
附件:
-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学生文明宿舍参评申请表
-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文明宿舍考评指标
- 中山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文明宿舍评选实施方案
- 中山大学关于印发《中山大学学生文明宿舍评选办法》的通知
- 中山大学关于印发《中山大学学生宿舍管理办法》的通知
联系人: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2025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