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2025年推荐免试研究生接收办法

发布人:黄艳月

按照教育部有关工作要求,中山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通过推荐免试方式招收全国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博士(硕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生”)。招生目录计划为拟招生计划,各专业接收推免生人数以实际录取为准。

一、申请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三)在目前就读学校取得教育部推荐免试研究生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

(四)学术研究兴趣浓厚,具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作为博士、硕士研究生培养的潜质;

(五)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未受过任何处分;

(六)身心健康,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七)入学前须本科毕业并获得学士学位;

(八)其余申请条件要符合中山大学推荐免试研究生招生章程及接收办法中的要求。

二、招生专业

招收类别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拟接收推免生人数

推免硕士生

080500

材料科学与工程

18

推免硕士生

085601

材料工程

35

直博生

080500

材料科学与工程

20

直博生

085601

材料工程

2

说明:实际招生专业以学校最终公布的2025年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为准。各专业实际接收推免生人数将根据招生计划、生源情况等进行调整,以实际录取为准。

三、申请材料

申请者须通过教育部“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推免服务系统”,网址: https://yz.chsi.com.cn/tm)进行报名,申请者须提供以下申请材料:加盖有推荐学校教务处公章的本科阶段学习成绩单、国家英语四级或六级考试成绩、其他外语水平证明材料、已发表过的学术论文或出版物、具有学术水平的工作成果、在科技活动中获奖或有突出贡献的证明等。

我院将在复试前对申请者进行初审并择优确定差额复试名单。如被我院确定可以参加面试的,需要在复试的时候提交以下材料:

(一)历年在校学习成绩单原件一份,须盖有推荐学校教务处公章;

(二)国家英语四级或六级考试成绩证明复印件;

(三)学生证复印件一份;

(四)身份证复印件二份,复印件要求(须正反面复印在A4纸的同一面上);其中的一份签名并写上“授权中山大学代申领借记卡,授权从该卡扣划学杂费至“中山大学”的收费企业账户”;

(五)其它有关材料复印件各1份(该部分材料不作为必须提供材料内容,供我院审核、接收时参考),如获奖证书复印件及申请人提交的体现本人学术水平的代表性学术论文、出版物或原创性工作成果等。

申请者须承诺所提供信息、材料及申请身份的真实性。一经查证为不属实或不符合我校招生要求的,我校将取消其申请资格、录取资格、入学资格,已入学的取消学籍。

申请者若存在有违学术道德、专业伦理、诚实守信等方面的不当行为,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申请资格、录取资格、入学资格,已入学的取消学籍。

四、申请流程

推免生的报名及录取均通过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进行。

我院接收报名时间安排为:9月29日-9月30日上午10:00前。

我们将视具体的录取情况安排其他批次复试,具体复试时间、地点请留意我院网站通知。学院网址:http://mse.sysu.edu.cn/。

 1. 申请者须于9月26日起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完成网上注册、填写基本信息、上传照片、支付报考费等操作。

 2. 申请者须于9月29日中午12:00前通过“推免服务系统”,提交报名信息;9月30日上午10:00前回复确认参加复试。

 我院直博生和免试硕士生的复试安排届时将另行通知。

 详细的注册、报考指南请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查阅(网址https://yz.chsi.com.cn/tm/)。

五、初审与复试考核

(一)复试    

 复试以面试考核的形式为主,复试不及格者不予录取,及格者择优录取。

 复试小组对参加复试的推免生逐个进行复试。每位推免生的复试时间不少于二十分钟。

复试以面试的形式进行,主要以考察申请者的专业素质及能力、综合素质及能力为主,重点考察申请者外语应用能力、专业素质及能力、实践(实验)能力、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心理健康状况等。

每位申请者复试结束后,由复试教师现场独立为申请者评分。考核教师考核总分的算术平均值为该推免生的最终复试分数。

(二)录取

1、直博生:我院统一组织申请者进行复试,根据复试小组评分情况对申请者的复试分数进行排名,不分专业按复试分数由高到低的顺序对申请者进行录取。如果出现复试分数相同的情况,优先录取本科绩点高者。

2、推免硕士生:我院统一对申请者进行复试,分学科按复试分数由高到低的顺序对申请者分别进行录取。拟录取名单在我院完成所有的推免生复试工作后统一公布。

3、调剂录取:申请直博生未被录取的申请者,可继续申请相近专业的推免硕士生,并参加推免硕士生的面试;申请推免硕士生而未被原报名学科录取的申请者,可申请调剂到生源不足的相近学科,由学院择优录取,无需再参加调剂专业的复试。

 

六、录取与公示

拟录取结果将于9月30日前通知,收到拟录取通知的申请者,须在规定时间内在“推免服务系统”上完成拟录取确认,逾期未完成确认者可视为放弃拟录取资格。在“推免服务系统”上完成待录取确认的推免生不得变更录取志愿,不得撤销待录取。拟录取名单将于10月下旬在我校研究生招生网予以公示。我院拟招收推免生人数以最后确认录取人数为准。

在夏令营中已取得优秀营员资格的免试生,也必须在系统上完成报名、复试、录取操作程序。

七、复审

拟录取的推免生应完成大学本科阶段的学业,并按期毕业,拟录取后如出现以下情形之一者,将被取消录取资格:

1. 未完成本科培养方案规定的所有课程及实践环节(含毕业论文或实习)的学分要求;

2. 本科最后一学年课程成绩出现不及格记录;

3. 有违法违纪行为或受到处分;

4. 政治表现不合格,体检不合格;

5. 不能按时取得毕业资格或取得毕业资格但未获得学士学位。

已录取的推免生,应在入学报到当日将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提供给我校录取单位进行核查,若在入学报到前未取得学士学位和本科毕业证书,将被取消录取资格、入学资格。

八、其他事项

1.相关说明

(1)我校不接收未按国家有关规定完成履约责任(含违约)的“农村订单定向生”“教育部直属师范院校公费师范生”等考生申请,一经查实,将取消其申请资格、录取资格、入学资格,已入学的取消学籍。

(2)确认录取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的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否则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

(3)确认录取的直博生仍须按照我校2025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章程的规定,进行博士研究生网上报名。

(4)所有拟录取的考生,须于拟录取后携带中山大学体检表(附件2、3)自行在其本科高校门诊部或当地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进行体检。体检可在 2024年10月前完成,并将体检结果(体检表中的“体检结论”上须有体检单位公章)于10月30日前邮寄给我院(见通讯地址)。不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结合我校相关规定执行。

(5)若上级部门在 2025年招生年度出台新的招生政策,我校将做相应调整,并及时发布公告。

2.联系方式

联系人:黄老师

联系电话:020-31127595

电子邮箱:lgxyyjsa@mail.sysu.edu.cn

通信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广州大学城外环东路132号中山大学化学材料综合楼C236(邮政编码:510006)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2024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