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关于开展2023年度教育部港澳及华侨、台湾学生(本科生)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各位港澳及华侨、台湾本科生同学:
为激励港澳及华侨、台湾学生勤奋学习、积极进取,《关于做好 2023 年度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台湾学生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教助中心〔2023〕43 号)精神、《党委学生工作部关于开展 2023 年度教育部港澳及华侨学生、台湾学生(本科生)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学生〔2023〕482号),现开展我院2023年度教育部港澳及华侨学生、台湾学生本科学生奖学金评选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在校全日制港澳及华侨本科生、台湾本科生。
二、奖项设置
奖学金设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
三、申请条件
港澳及华侨本科生、台湾本科生奖学金申请参评条件:
(一)热爱祖国,拥护“一国两制”方针,认同一个中国,拥护祖国统一;
(二)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三)诚实守信,有良好的道德修养;
(四)在校期间勤奋刻苦,2022-2023学年度综合测评成绩在满足参评奖学金条件的港澳及华侨学生、台湾学生中排名前50%(包括50%)或入学考试成绩优秀;
(五)满足《中山大学本科生奖学金管理办法》(中大学生〔2023〕9 号)第二十四条规定。
四、评选程序
(一)学生申请
请学生务必认真阅读填表说明(附件1或附件2),按要求认真填写申请表。学生须向学院提交《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申请表》(附件3)或《台湾学生奖学金申请表》(附件4),申请表须本人亲笔签名,电子版和纸质版(一式两份)。于11月24日下午3点前将电子版发至:smsexuegongban2022@163.com;纸质版交至东校园化学材料综合楼C222。
登录学生工作管理系统:“奖学金”模块(网址:https://freshman.sysu.edu.cn/jxj)在线申请。
华侨学生还需提交由其户籍所在地的县级或县级以上地方政府侨务部门核发的华侨身份证明书。
(二)院系评审与公示
学院对学生申请材料进行初审,确定推荐名单后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3个工作日。
(三)学校评审与公示
党委学生工作部审核,并组织校级评审与公示,公示时间为3个工作日。
(四)上报评审结果
学校将通过公示的推荐获奖学生名单报教育部复核审定,最后获奖名单及获奖等级以教育部发文为准。
五、材料提交
学院于11月27日(周一)前完成在线审核。
联系人:罗老师,luoyazh5@mail.sysu.edu.cn
李国正,ligzh33@mail2.sysu.edu.cn
附件:
1.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申请表及填表说明
2.台湾学生奖学金申请表及填表说明
3.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申请表
4.台湾学生奖学金申请表
中山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2023年1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