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关于评选2023届优秀毕业生的通知

发布人:裴金格

各毕业班同学:

根据《中山大学优秀毕业生评选办法》(中大学生〔2020〕1号)和《党委学生工作部关于评选2023届优秀毕业生的通知》(学生〔2023〕176号),学院决定在2023届普通本科毕业生和2023届研究生毕业生中评选优秀毕业生,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学院2023届全日制普通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毕业生中符合条件者均可参评。

二、评选条件

坚持以学生成长为中心,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以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为标准,评选优秀毕业生。具体要求详见《中山大学优秀毕业生评选办法》(中大学生〔2020〕1号)(附件2)。

三、名额分配

学院国(境)内学生、港澳台侨学生、国际学生的推荐比例一般不超过今年各类型学生毕业总人数(含申请延读并于今年毕业的学生)的5%,按照以上比例计算,不足一人的按一人推荐。   

四、评选程序

(1)通知发布:5月下旬,学院发布评选通知。

(2)学生申请:6月3日前,符合条件的学生填写《中山大学优秀毕业生申请表》(附件3),《中山大学优秀毕业生汇总表》(附件4)及其相关证明材料(例如:获奖奖状、发表论文、发表专利等),以年级为单位发送至学工办邮箱smsexuegongban2022@163.com,邮件命名为:年级+优秀毕业生申请材料。

(3)学院初审:6月4日-6月8日,学院依据《中山大学优秀毕业生评选办法》(中大学生〔2020〕1号)(附件2)及学院评选细则,落实优秀毕业生申请及审核工作,形成学院优秀毕业生推荐名单,公示无异议后,报送至党委学生工作部。

(4)党委学生工作部复审:6月13日-18日。

(5)学校审议并公示结果:6月下旬。

(6)学校发文公布评选结果,并结合毕业工作组织表彰:6月下旬。

五、相关要求

评选过程要实事求是、诚实守信,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确保评选质量。凡有营私舞弊、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取消其评奖资格,按学校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监督举报电话:020-84111096

监督举报邮箱:adsydn@mail.sysu.edu.cn

 

附件

1. 党委学生工作部关于评选2023届优秀毕业生的通知

2.中山大学关于印发《中山大学优秀毕业生评选办法》的通知(中大学生〔2020〕1号)

3.中山大学优秀毕业生申请表

4.中山大学优秀毕业生汇总表

 

联系人

罗老师,电话:020-31068250

莫金敏,邮箱:mojm7@mail2.sysu.edu.cn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2023年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