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2023年以“申请-考核”制招收博士研究生改报志愿公告(第四批)
根据我院发布的《中山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2023年以“申请-考核”制招收博士研究生实施办法》相关规定:拟在本学院相近研究方向或校内相近专业中接收考生改报志愿申请,现将接收改报志愿的计划和工作程序公告如下:
一、接收改报志愿的计划
接收改报专业代码及名称 |
接收改报方向代码及名称 |
拟招生导师 |
拟招生计划 |
研究方向 |
备注 |
080500 材料科学与工程 |
01材料物理与化学 02 材料学 03 材料加工工程 |
孙冬柏 |
1 |
纳米功能材料/基于先进光源的材料构效关系表征研究; 材料服役性能数字化评价; 海洋钛合金工程化应用/激光熔覆加工与工艺、钛合金涂层制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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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调剂要求
1、报考我院材料科学与工程和材料与化工专业的候补录取生源;若本院生源不足或不符合报考导师要求的情况下,可以从校内相关院系相近专业的报考生源中调剂。
2、符合《中山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2023年以“申请-考核”制招收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中的申请条件要求。
3、符合教育部和学校的调剂政策要求。
三、改报志愿程序
接收改报志愿申请的时间从发布本通知之日起至2023年4月29日。申请考生于2023年5月3日前按《中山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2023年以“申请-考核”制招收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要求将以下材料寄(送)达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研究生工作办公室,材料按以下编号顺序排列:
(1)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打印的《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
(2)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打印的《攻读博士学位期间拟开展的研究计划》。
(3)两名与报考学科相关的副教授(或相当职称)以上的专家推荐信(空白推荐书从网上报名系统下载)。
(4)硕士课程学习成绩单(原件或加盖档案保管单位公章的复印件均可)。
(5)硕士学位证书复印件(应届毕业硕士生必须在入学时补交,境外学位学历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单证硕士提供学位证书查询结果)。
(6)外语水平证明复印件。
(7)有效身份证复印件1份(居民身份证、护照)。
(8)学生证复印件1份(往届生无需提供)。
(9) 体格检查表(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检查并盖章,体检表从网上报名系统下载)。
(10)代表性学术成果复印件:包括已发表论文、获得的专利及学位论文等,不超过3篇。
(11)个人陈述:学习和工作经历、经验、能力、特别成就等,不超过2000字。
(12)中山大学2023年以“申请-考核”制招收博士考生改报志愿审批表(见附件)
四、改报志愿信息公布
学院将组织导师组对申请材料进行综合评议,择优确定考核名单,并在学院官网公布。考核时间及考核办法另行通知。
联系人:黄老师
联系电话:020-31127595
地址:广东省广州大学城外环东路132号中山大学化学材料综合楼C236室 (邮编:510006)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2023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