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关于开展2022学年研究生各项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各位研究生同学:
根据《研究生院关于做好2022学年研究生各项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研院〔2022〕133号,附件1)的相关要求,现将我院2022学年研究生各类奖学金评选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奖项
1.研究生国家奖学金
2.捐赠奖学金
二、评选对象
1.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纳入全国招生计划、在校期间表现优异的基本修业年限(学制)内已注册非在职全日制研究生(含2022级研究生新生),不含港澳台学生及国际学生。
硕博连读研究生注册为博士研究生前,按照硕士研究生身份申请国家奖学金;注册为博士研究生后,按照博士研究生身份申请国家奖学金。直博生注册为博士研究生后,按照博士研究生身份申请国家奖学金。
- 捐赠奖学金:符合捐赠方要求的研究生(详见附件2)。
- 学院推荐名额及奖励金额
1.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博士研究生奖励金额为每生3万元,硕士研究生奖励金额为每生2万元。研究生院下达我院的2022学年国家奖学金评审的确定名额: 博士(4人),学术学位硕士(2人),专业学位硕士(0人);2022学年国家奖学金评审的竞争名额: 博士(1人),学术学位硕士(1人),专业学位硕士(1人)。
2.捐赠奖学金
(1)广东光大升学深造奖学金硕士生10000元/人,评选对象为本科学校为中山大学,报考中山大学研究生并被录取,研究生院下达我院确定名额:2022级硕士生3名。
(2)金发科技奖学金硕士生6000元/人,博士生10000元/人。学院可推荐的差额名额如下:二年级博士生2人(捐赠方从中评选出1人),二年级硕士生5人(捐赠方从中评选出4人)﹔
(3)华为奖学金硕士生10000元/人,学院可推荐二年级以上研究生1人。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个别捐赠奖学金为差额推荐,最终获奖名额以学校公示为准。
四、申请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学习成绩优良,科研能力较强,并取得较好的科研业绩。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取消参评资格:
1. 在申请资料中弄虚作假;
2. 考试作弊或有抄袭、篡改、伪造等学术不端行为;
3. 因违反校纪校规受纪律处分;
4. 在科研或临床工作中,违反工作程序,导致严重后果;
5. 考核学年度科研助手、住院医师工作考核不合格;
6. 考核学年度有课程考试不合格。
五、评选要求
1.申请研究生各项奖学金的参评成果应符合学校的有关规定以及《中山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研究生奖学金评选实施细则》所规定的有关对参评成果的要求,如有冲突,以学校规定为准。
2. 申请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学生提交的参评成果材料应符合以下要求:
所有科研成果的第一署名单位应为中山大学;
曾获得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学生,上次申报使用过的成果材料此次不可再使用。
3.申请者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可信。在申报过程中如发现提供不实信息,将取消其年份评选资格。如已获奖学金,则取消其荣誉称号,收回已发奖学金,并视情节轻重给予纪律处分。
六、评审工作安排
1.广东光大升学深造奖学金面向本科学校是中山大学的2022级硕士生,无需提交申请,学院根据招生录取时的综合成绩进行评审。
2. 金发科技奖学金、华为奖学金、国家奖学金评审通过学生个人申请、导师推荐、组织答辩、学院奖学(助)金评审委员会开展评审、学院公示、提交学校研究生院审定开展,答辩工作定于2022年10月8日组织开展,具体时段、地点安排另行通知。根据学校最新文件精神,答辩需围绕2021学年的思想品行、学习成绩、科研业绩、研究进展和实践能力等方面综合报告,须准备答辩PPT,答辩时间为5分钟以内。
3.参评各类奖学金研究生将电子版申请材料电子版申请材料(应包含PDF扫描版申请表、相应类别汇总表)、其它相关佐证材料(需合并为一个PDF),压缩为文件名“班级+学号+姓名+申请奖学金类别”,于2022年9月30日22:00前发送至邮箱laishm5@mail2.sysu.edu.cn;纸质版申请材料(同电子版)整理好,于2022年9月30日下午17:00前交至东校区化学材料综合楼C222。
联系人:赖诗梅,联系电话:18776701569
卢老师,联系电话:020-31062418
中山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2022年9月28日
附件1:研究生院关于做好2022学年研究生各项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附件2:中山大学2022学年研究生捐赠奖学金评选奖项及要求
附件3:中山大学2022学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表、汇总表
附件4:2022学年中山大学研究生捐赠奖申请表、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