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青团中山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委员会关于公开推荐2018-2019年度院团委委员的通知
为适应学校发展的需要,根据《中山大学共青团改革方案》相关要求,稳步推进我院共青团工作,努力建设一支素质优良、结构合理的团干部队伍,院团委拟招聘4名团委委员。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学院各学生组织、团支部积极宣传并及时推荐符合条件的人选:
一、选拔岗位
院团委委员
二、条件和要求
1.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全日制在读团员学生;
2. 具有履行职责所需要的理论素养和政策水平,具有坚定的政治立场和政治方向,能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3. 熟悉并热爱团学工作,具有较强的组织能力、管理能力和语言文字表达能力,工作积极主动,求真务实,开拓创新,具有奉献精神和团结协作精神。作风正派,诚信守法;
4.能处理好学习与工作的关系,愿意为我院共青团工作贡献智慧与力量;
5.能严格遵守岗位要求和安排,不因个人主观原因在任期内擅自离岗。
三、选任工作安排
1.有关人选推荐工作由学院各团学组织、各团支部负责,采取组织推荐、个人自荐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各学生组织推荐人选2-3人,各团支部每个支部推荐1人。推荐2-3人的组织,需对推荐人员进行排序。
2.由院团委成立选任工作小组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面试、考察,报学校主管领导和组织部门审批。
3.推荐(自荐)表(附件1)及推荐(自荐)人选汇总表(附件2)上交截至时间为2018年11月20日(星期二)中午12:00。邮件标题:**组织/**团支部学院团委委员推荐材料(适用于组织推荐)或*级**专业**姓名学院团委委员自荐材料(适用于个人自荐)。材料统一提交电子版,不需要提交纸质版。
四、相关待遇和考核
院团委委员任期一年,申请续聘的需重新参与应聘。学院团委将对聘任的团委委员实行中期及聘期考核制度。考核合格者,予以发放任职证书。
五、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曹波
电话:39941162
共青团中山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委员会
2018年1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