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选拔推荐中山大学第四十七次学生代表大会代表、常任代表的通知
学院全体本科学生:
根据学校《关于召开中山大学第四十七次学生代表大会的通知》,结合我院具体情况,在学院党委的领导下,现组织选拔推荐我院中山大学第四十七次学生代表大会代表、常任代表,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选拔推荐对象
1、中山大学第四十七次学生代表大会常任代表1名
2、中山大学第四十七次学生代表大会学生代表3名
二、选拔要求及产生程序
1.代表及常任代表须为全日制在校中国(含港澳台)本科生。
2.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遵守学校章程和规章制度。
3.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良好的道德品质,积极上进,作风务实,乐于奉献。
4.能够真实充分反映同学诉求,积极热心表达同学意愿,具备一定履职能力。
5.学习成绩良好,在读期间必修课和专业选修课程无不及格科目;其中,常任代表须满足综合成绩排名居所在班级前50%。
6.要注重代表的广泛性及代表性。名额分配要尽可能覆盖各个年级及主要学生社团,尽可能保证少数民族代表、港澳台学生代表比例,并确保学生代表中非校、院(系)级学生会骨干成员的学生代表比例不少于60%。
7.各院(系)学生代表中包含一名常任代表,常任代表不担任校学生会、学院(系)学生会职务,承担校学生会的议事监督职能,负责密切联系本院(系)同学,反映同学心声,监督学生会工作。
8.参加学校学生代表大会的代表及常任代表必须按规范程序产生,经班级团支部推荐、院(系)学生会选举产生,并在各单位内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
三、选拔推荐安排
1、申请:采取个人自荐与年级、学生会推荐相结合的方式。代表参选人需提交《中山大学第四十七次学生代表大会各培养单位代表团登记表(含常任代表候选人)》(附件3)。常任代表及代表参选人需提交《中山大学第四十七次学生代表大会各培养单位代表团登记表(含常任代表候选人)》(附件3)与《中山大学四十七次学生代表大会常任代表候选人登记表》(附件4)。以上材料由各班级团支部统一报送,于10月15日(周五)24:00前将电子版发至邮箱:smsegqt@163.com,邮件标题:**年级**班团支部校学代会代表/常任代表自荐材料。逾期视为放弃。
2、学院选拔、公示学院根据民主性和代表性原则,从严、择优遴选中山大学第四十七次学生代表大会代表、常任代表,并在院网公示5天。公示无异议后,上报学校。并协助学校做好参会组织工作。
共青团中山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委员会中山大学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学生会
2021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