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1学期期末考试安排表
发布人:网站管理员
发布日期:2016-12-22
各位同学:
本学期期末考试具体安排请参考附件。
教务部通知:学校于2015年11月26日印发的《中山大学授予学士学位工作细则》第八条规定:“考试作弊者,不授予学士学位。”从2015学年开始,我校所有正式组织的考试须全程录像。请同学之间互相提醒。
公共课考试请参考后续相关通知或任课教师通知。请同学准时参加考试,旷考只有一次补考(包括重修)机会。
考试时间:上午09:30-11:30、下午14:30-16:30、晚上19:00-21:00(若与全校统一时段不一致,请见具体考试时间)
学院办公室
2016年1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