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0-2021学年度广东省优秀学生(研究生阶段)评审工作的通知
各位研究生:
近日,学校启动2020-2021学年度广东省优秀学生(研究生阶段)评选表彰工作。根据学校有关规定和研究生院印发的《关于评选表彰2020-2021学年度广东省优秀学生(研究生阶段)的通知》(研院【2021】48号,附件1),现将我院2020-2021学年度广东省优秀学生(研究生阶段)评选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广东省优秀学生(研究生阶段)的评选范围为在校全日制研究生,原则上以毕业年级研究生为主。已获广东省优秀学生称号的研究生,在同一学习阶段不得重复参评。
二、学院推荐名额
本次评审我院可推荐1名研究生。请注意:此次评审为差额评审,经学院推荐的候选人还需要在全校范围内评审,存在淘汰情况。
三、评选条件
(一)政治思想过硬,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二)学术道德合格,诚实守信,无学术不端行为。
(三)刻苦专研,勤于探索,学风严谨,成绩优良,主要课程平均分数不低于80分,单科成绩不低于70分。硕士研究生计算平均分数的课程为8门(学位课程5-6门,选修课程2-3门);博士研究生计算平均分数的课程为5门。
(四)勇于创新,具有较强的科研创新能力或实践创新能力或艺术创作、表演、竞技能力。
1.对非术科类的学术学位研究生,原则上应发表过具有较高创新水平和科学价值的论文。发表论文指第一作者发表的论文,或本人为第二作者,其导师为第一作者。
2.对术科类的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若其发表的学术论文未能达到上述要求,一般应获得省级以上奖励,即在攻读学位期间获得省级以上奖励(包括创作、表演、竞技等方面)。
3.对于专业学位研究生,至少应满足以下条件的一项:
(1)有发明专利,或行(企)业认可的技术创新、科研成果转化。
(2)有已被采纳的咨询报告,或发表过具有实际应用价值的论文,发表论文指第一作者发表的论文(或本人为第二作者,其导师为第一作者)。
(3)攻读学位期间在本专业领域获得省级以上奖励,包括创作、表演、竞技等方面。
注:术科类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是指艺术、美术等学科的学术学位,其他学院的都是非术科类。
四、表彰形式
广东省学位委员会、广东省教育厅通报表彰并颁发荣誉证书。
五、评审程序
1. 学生个人申报,导师审核推荐,学生提交评审材料;
2. 学院学工办审核评审材料;
3. 学院研究生奖助金评审委员会初评确定推荐名单,并公示3天;
4. 学院上报推荐名单,学校将组织专家进行差额评审,评审后的最终名单按照要求公示7天后报送广东省教育厅。
5. 广东省学位委员会、广东省教育厅组织研究生教育领域的知名专家对各校推荐的广东省优秀学生(研究生阶段)候选人进行审核,审核通过的名单在省学位委员会和省教育厅的网站公示7天。最终获奖名单以广东省学位委员会和广东省教育厅网站公示为准。
六、材料报送时间及要求
请有意参选的同学须在4月15日下午17:00前将《广东省优秀学生(研究生阶段)推荐表》(附件2)的电子版和纸质版1份,《广东省优秀学生(研究生阶段)初选汇总表》(附件3)的电子版,学术成果、实践创新成果、艺术创作成果以及所获奖励的佐证材料和成绩单的电子版和纸质版1份提交至东校区化学材料综合楼B935,电子版请发送至邮箱lanly5@mail.sysu.edu.cn,邮件标题统一命名为“学号+姓名+博士/学术硕士/专业硕士+广东省优秀学生申请,附件材料统一打包压缩并命名为“学号+姓名+博士/学术硕士/专业硕士”,逾期不予受理,邮件命名不符合要求拒收。
附件:
附件1 关于评选表彰2020-2021学年度广东省优秀学生(研究生阶段)的通知
附件2 广东省优秀学生(研究生阶段)推荐表
附件3 广东省优秀学生(研究生阶段)初选汇总表
联系人:兰老师,联系电话:13512779476,邮箱:lanly5@mail.sysu.edu.cn
中山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2021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