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0学年中山大学汪淑钧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
各位研究生同学:
近日,学校启动2020学年中山大学汪淑钧奖学金评选工作。根据学校有关规定和研究生院印发的《关于开展2020学年中山大学汪淑钧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研院【2021】38号,附件1),现将我院2020学年中山大学汪淑钧奖学金评选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我校正常学制内在籍的全日制研究生,具有良好科学道德,学术成果突出,学术成果的语言使用限定为英语。
二、学院推荐名额及奖励金额
本年度共奖励10名研究生,每名获奖学生获予颁发奖励证书和奖金人民币5仟元。本次评审我院可推荐1名研究生。
请注意:推荐名额报送学校,仍需竞争评审,最终获奖名额以学校公示为准。
三、申请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学习成绩优异,科研能力较强。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取消参评资格:
1. 在申请资料中弄虚作假;
2. 因违反校纪校规受纪律处分;
3. 考试作弊或有抄袭、篡改、造假等学术不端行为;
4. 在科研或临床工作中,违反工作程序,导致严重后果;
5. 在读期间“助教”、“助研”、住院医师工作考核不合格;
6. 在读期间有课程考试不合格。
四、申请要求
根据捐赠方要求,申请汪淑钧奖学金的学生提交的参评学术成果应符合以下要求:
1. 成果须是申请者在中山大学就读期间取得的成果,第一署名单位须为中山大学。
2. 成果须以申请者为第一作者或其导师为第一作者,申请者是第二作者。同一项成果只能申请本奖项一次。
3. 成果需是学生在其申请时的就读阶段产生的成果,即博士研究生不得提交硕士阶段的成果作为申请材料,硕博连读生除外。
4. 申报材料中论文以正式刊出的为准。
5. 发表论文、参加会议发言等必须使用英语。
五、评审程序及时间安排
1. 学生个人申报,导师审核推荐,学生提交评审材料;
2. 学院学工办审核评审材料;
3. 学院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审委员会初评确定推荐名单,并公示三个工作日;
4. 学院上报推荐名单,由学校审定最终评审结果。
所有申请者须在4月7日下午17:00前将《中山大学汪淑钧奖学金申请表》(附件2)的电子版和纸质版1份、《院系初评推荐汇总表》(附件3)的电子版,以及成绩单、学术成果、学术会议、获奖情况等相关证明材料的电子版和纸质版1份提交至东校区化学材料综合楼B935,电子版请发送至邮箱lanly5@mail.sysu.edu.cn,邮件标题统一命名为“学号+姓名+博士/学术硕士/专业硕士+汪淑钧奖学金申请,附件材料统一打包压缩并命名为“学号+姓名+博士/学术硕士/专业硕士”,逾期不予受理,邮件命名不符合要求拒收。
附件:
附件1. 关于开展2020学年中山大学汪淑钧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
附件2. 中山大学汪淑钧奖学金申请表
附件3. 院系初评推荐汇总表
联系人:兰老师,联系电话:13512779476,邮箱:lanly5@mail.sysu.edu.cn
中山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2021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