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1年寒假工作安排的通知

发布人:网站管理员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21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教育部、广东省关于高校寒假疫情防控工作的有关通知,《中山大学寒暑假工作时间及值班管理规定(试行)》(中大办〔2019〕28号)及《党委办公室校长办公室关于做好学校 2021年元旦春节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党办〔2020〕72号)有关要求,现将寒假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寒假放假时间

    1.根据学校校历安排,2021年寒假时间从2021年1月24日起至2月24日止(共4.5周)。本科生按校历安排放假,研究生由导师或导师组根据培养计划在放假时间内具体安排假期。2021年2月25日为正式上课时间。

    2.根据《中山大学寒暑假工作时间及值班管理规定(试行)》(中大办〔2019〕28号)的有关规定,教师从寒假开始后第2个工作日(即2021年1月26日)正式放假。党政管理人员(含辅导员)、图书资料人员、教辅人员、工程实验技术人员、其它各类专业技术人员等,统称管理技术人员,从寒假开始后第2个工作日(即2021年1月26日)启动假期值班工作。2021年2月25日全体人员回校上班。

    3.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21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20〕27号),2021年春节放假调休日期具体安排如下:2月11日至17日放假调休,共7天。2月7日(星期日)、2月20日(星期六)上班。

    4.合同聘用人员的假期按合同约定执行。

    5.各附属单位的放假办法按单位有关规定执行。

    6.校办企业(含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按企业假日的有关规定执行。

    二、教职工轮休期间的管理要求

    1.从事一线教学、科研工作的教师,在寒假期间可根据教学、科研工作的实际情况有序开展相关工作、安排休假,并为下学期的教学、科研工作做好准备。

    2.管理技术人员应在师生放假期间保证学校各项工作的正常开展,为教学、科研工作提供正常的保障和服务。在此前提下,  各单位可安排轮休,但应确保每个值班时段有三分之一或以上人员在岗,确定值班负责人,明确分工职责,全体值班人员须以坐班形式在岗。值班期间,严格执行考勤制度,在指定办公地点坐班。 学院党政办公室寒假值班安排见附件。

    三、严格遵守疫情防控要求

    寒假期间是疫情防控的关键时期,在思想上行动上绝不能有丝毫侥幸和松懈,牢牢守住疫情防线。

    1.全体师生要及时关注并积极配合属地政府及学校发布的疫情防控最新政策和要求,严格遵守疫情防控要求,主动配合疫情防控工作。

    2.轮休的教职员工要切实增强个人防护意识,少流动,少聚集。减少出行,非必要情况下不要出境或前往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尽量少串门、聚餐,少去人员密集场所。如出行,需错峰出行,备足口罩、免洗手消毒液等消毒用品,不可麻痹大意怀有侥幸心理。

    3.值班的教职员工要严格落实疫情防控要求,严格执行人员进校测温登记制度,如发生突发事件要立即按照要求向上报告,并采取有效措施及时进行处置。

    四、 各校区值班时间:

    南校园:8:30-11:30,15:00-17:00;

    东校园:9:00-12:00,14:00-16:00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2021年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