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力资源管理处关于做好2020年度宝钢教育奖优秀教师奖及优秀教师特等奖人选推荐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直属系)、附属医院:
根据宝钢教育基金会秘书处《2020年度宝钢教育奖评审工作通知》(附件1)的精神,2020年度宝钢教育奖评审工作正式启动,现就2020年度宝钢教育奖优秀教师奖及优秀教师特等奖人选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励类别及奖励金额
1. 优秀教师奖:奖励金额为1万元/人;
2. 优秀教师特等奖:奖励金额为10万元/人;
3. 优秀教师特等奖提名奖:奖励金额为3万元/人。
二、奖励名额
2020年度我校奖励名额为优秀教师奖4名,其中1名为优秀教师特等奖人选,各二级单位推荐人选不超过1名。
三、申报评选条件(须同时符合)
1. 优秀教师奖
(1)忠诚党的教育事业,有强烈的事业心和团结协作精神,爱岗敬业,师德高尚,治学严谨,教书育人;
(2)坚持工作在教学第一线,近三年(2017-2019学年)须连续承担本科生教学任务,每学年完成公共基础课或专业基础课授课在64学时以上,且教学效果好,深受学生和同行好评;
(3)积极参与教育教学改革和教学基本建设,在教学内容、教材、方法、手段改革方面取得显著成果,获省部级及以上教学成果奖,或在核心期刊及以上刊物上发表教育教学研究论文,或有正式出版的教材、专著等;
(4)注重因材施教与培养学生具有一定的学习能力、创新能力、动手能力、灵活运用知识能力、口头与书面语言表达能力(以下简称为“五种能力”)并取得显著成效;其直接培养、指导的学生在科学研究、竞赛、设计、创新实践和社会服务等活动中取得突出成绩,获省部级及以上奖励;
(5)有与职称相应的学术水平和科研成果,特别是能够将学科前沿知识和科研成果融入教学实践中。
学校在掌握优秀教师评选条件上,将注重推荐人选的思想政治素质,全面衡量其各方面表现,侧重其对学生思想政治素质的教育和影响,以及对学生“五种能力”培养成效的考核,并注意向从事基础课教学工作的教师以及中青年教师倾斜。
2. 优秀教师特等奖
优秀教师奖申报人选中特别优秀者,经学校提名推荐,可参与优秀教师特等奖的评选。
3. 优秀教师特等奖提名奖
根据《宝钢教育奖评颁实施细则》的评选程序,我校优秀教师特等奖推荐人选,未能入选优秀教师特等奖的,有机会获得优秀教师特等奖提名奖。
4. 近三年内已获得宝钢教育奖者不再重复申报。
四、推荐程序
1. 自荐与推荐
(1)各二级单位物色合适推荐人选,并通知人选向所在单位提交申请材料。
(2)有意向申报的人选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并提交申请材料。
2. 各二级单位对推荐人选的推荐材料进行严格审核,并按《中山大学关于人才项目(奖励)推荐评审程序的规定》(中大人力资源〔2016〕23号)对本单位推荐人选的师德(医德)师风、政治表现、学术水平、学术贡献等进行评议,经本单位师德(医德)考核领导小组、专家组评审、党政联席会讨论后提出推荐意见。
3. 学校组织人才项目(奖励)评审专家组对候选人进行评议,提出推荐名单;学校人才项目(奖励)审核工作小组对评议结果和推荐名单进行审核,确定最终推荐人选。
五、申报材料要求
1. 单位评议结果和推荐意见1份。(附件2,需提交加盖二级单位公章后扫描为PDF格式的电子版及原件纸质版)
2. 附属医院需单独提交推荐人选的纪委审查报告1份。(需提交加盖二级单位公章后扫描为PDF格式的电子版及原件纸质版)
3. 《宝钢教育奖优秀教师奖优秀教师特等奖评审表》1份。(附件3,需提交Word格式、加盖二级单位公章后扫描为PDF格式的电子版及原件纸质版)
4. 佐证材料1份。佐证材料应包含评审表中所填近五年承担教学改革任务情况、主要教学成果、主要科研成果、获奖情况等内容。(需整合为一个PDF格式的文件)
5. 宝钢教育奖推荐人选汇总表1份。(附件4,需提交Excel格式、加盖二级单位公章后扫描为PDF格式的电子版及原件纸质版)
6. 本科生课程教学情况统计表1份。请各二级单位教务员先行审核,在二级单位经办人处签名并加盖二级单位公章后,将盖章版本带至教务部复核盖章。(附件5,需提交加盖二级单位公章及教务部公章后扫描为PDF格式的电子版及原件纸质版)
六、材料报送方式
各二级单位请于2020年6月30日下午17:30之前按通知要求将相关电子版及纸质版材料报送人力资源管理处高层次人才发展科,逾时不候。
1. 电子版材料请发送至邮箱rscgccrc@mail.sysu.edu.cn
2. 纸质版材料请送至中山大学人力资源管理处高层次人才发展科(广州校区南校园中山楼一期503室)
联系方式:杜秋平 020-84114812、方成伟 020-84114591
附件:
1. 2020年度宝钢教育奖评审工作通知
2. 单位评议结果和推荐意见(模板)
3. 宝钢教育基金优秀教师奖优秀教师特等奖评审表
4. 宝钢教育奖推荐人选汇总表
5. 本科生课程教学情况统计表
人力资源管理处
2020年6月10日